长江商报消息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日前表示,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是对政府公信力最大的影响。统计人员参与数据造假或干预企业独立真实上报数据的,都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严肃处理。(4月10日《京华时报》)
对统计造假要“零容忍”,对造假者要严肃处理,这样的话已经说过N多遍。狠话说了一箩筐,但雷声滚滚,就是不见雨下来——何曾听说哪个地方领导因统计造假而丢官?众所周知,统计造假在很大程度上缘于某些地方领导的授意和指示,因为造假对统计人员和统计部门并没有直接“好处”,统计人员和统计部门往往是被迫弄虚作假。当所谓“严肃处理”不涉及造假的始作俑者,当造假的最大受益者不必付出任何代价,统计造假长期泛滥势所必然。如此,地方GDP数据之和永远高于全国数据,平均工资等数据与民众的感受大相径庭也就正常了。
有很多人认为,统计造假的根源在于“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所以应改革干部考核方式,淡化GDP考核。这种说法貌似有理,其实经不起推敲——“幸福指数”之类的数据就不会造假么?哪怕是用“民意”来考核官员,他们仍然有办法造假,或者说,只要有考核,就难免有造假的冲动。有冲动不要紧,要紧的是阻止冲动变成行动,这就需要对造假者严惩不贷,尤其要追究授意造假者的责任,以达惩前毖后之效。
事实也证明,缺少严厉的惩戒措施,再好的制度也会被造假者消解。为遏制统计造假,国家统计局今年开始在全国启动“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然而,山西河津市统计局在联网直报2011年数据之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企业发送数据资料,要求企业按此数据上网报送。对山西河津市明目张胆的统计造假行为,国家统计局在通报中仅仅归责于“个别工作人员”,如此避重就轻的处理何谈“严肃”和“零容忍”,又怎能遏制统计造假?
将统计造假视作“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无疑是恰如其分的,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不仅蚕食政府公信力,而且会对国家政策和地方决策造成误导。政府部门弄虚作假是可怕的,更可怕的是对造假行为予以宽容,任由问题愈演愈烈。不夸张地说,统计造假问题长期存在,上至官方下至民间对此见怪不怪甚至习以为常,以至于官方公布的统计数据常常难以“幸免”于民众的质疑和嘲笑。
既然统计造假是一种腐败,而且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那就应该拿出最大的诚意和决心,以最严厉的措施遏制之。需知,对于任何腐败,光说狠话是没有用的,一万句狠话也顶不上一次狠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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