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翟兰兰 通讯员 黄文彬)因不满前女友陈某与自己断绝关系,将其装进行李箱带到租住地,“囚禁”长达12天。近日,男子张某因强奸罪和非法拘禁罪,被仙桃市法院判刑四年八个月。
2011年11月14日下午,张某将陈某骗至黄陂盘龙城一工业园附近一宾馆内,用围巾反绑陈某的双手,陈某大叫,陈某立即用透明胶带封住陈某的嘴。随后,张某将陈某装进一个大号旅行箱内带出宾馆,骑摩托车将其带到仙桃市其租住处。在拘禁陈某期间,他不顾陈某反抗,多次强暴陈某。同年11月26日下午7时许,趁张某出去买饭时,陈某逃离该出租屋,并报警。
次日,张某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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