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广州日报报道 去年底,花都区原区委书记潘潇因受贿罪一审获刑12年,而先后12次对潘潇行贿的花都区原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任东华近日因触犯行贿、受贿、贪污三项罪名,被广州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据悉,任东华现年48岁,广州花都区人,大学文化。
据广州中院一审审理查明,2009年1月至2011年3月,任东华为谋取职务分12次馈送给时任花都区区委书记兼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的潘潇共计人民币13万元,港币11万元,美金5000元,以及玉器3件价值人民币69750元。
据潘潇的证言证实,在他担任任东华的领导期间,任东华曾向其亲口表达过“希望换一个工作岗位”的请求,先后多次向他赠送高尔夫球杆、现金和玉器。但没过太长时间,潘潇就被组织带走调查,任东华的买官愿望最终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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