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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明星的辩解也是一种控诉

2012-04-23 03:15:08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毒胶囊事件曝光后,号称做“良心药”的修正药业面临着“良心”的拷问。据报道,近年来为修正药业产品代言的明星有近10位,包括孙红雷、张丰毅、陈建斌、林妙可、林永健、张瑜、范明、陈小艺等。这些明星遭到网友“炮轰”。(4月22日《沈阳晚报》)

眼下的明星代言确实问题多多,亟须规范。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葛友山律师提出,应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增加一条规定,即“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内容虚假仍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4月22日《北京晨报》),对此建议我举双手赞成。

不过,对于诸多明星为修正药业的产品代言,我觉得他们的确有些“无辜”,要他们承担连带责任有失公允。我甚至认为,他们有理由感到委屈,他们的辩解其实是一种控诉。

孙红雷、张丰毅、林永健、陈小艺等一干明星,在业内和观众中的口碑有目共睹,想必他们十分珍惜自己的“羽毛”。他们之所以成为修正药业的产品代言人,代言费丰厚当然是一个原因,更重要的原因则在于,修正药业是一家正规药企,“所有证件都齐全”,为这样的药企代言该不会有什么问题吧?他们当初可能这样想。只是人算不如天算,大名鼎鼎、证件齐全的修正药业原来是一家问题药企。

这些明星是“明知或者应知广告内容虚假仍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吗?不,他们当然不知道修正药业的产品有问题。事实上,在央视曝光之前,全国人民都不知道,连监管部门都不知道,这些明星怎么可能知道?

不得不说,监管不力,明星有理由辩解。药品、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根源在于监管,主要问题在于监管,追究明星责任而不追究监管者的责任,是避实就虚、避重就轻,是扬汤止沸、按下葫芦浮起瓢。

◇ 晏扬(浙江嘉兴 媒体人)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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