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快报报道 儿子被指拥有过千万家产,却只愿意每月给200元赡养疾病缠身的父母。无奈之下,何老伯夫妇只好将儿子阿坤起诉。记者获悉,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日前判决被告阿坤每月支付两原告赡养费1200元。目前,该案已生效。
家住中山市东凤镇的何老伯夫妇,今年均已70多岁了。他们表示两人年迈多病,一直以来都是小儿子、大儿子和女儿照顾,二儿子阿坤有过千万家产却从不给赡养费。在2011年7月,何老伯夫妇只好到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二儿子阿坤支付20多年来的赡养费21万余元。
阿坤在庭审时说:“父亲每月有1500多元的退休收入,母亲每月收入700多元,加上他们每年年底还有2000多元的分红,已经能解决日常的生活。我现在经济条件也不好,只同意每月每人支付100元赡养费。”
法庭调查中,阿坤陈述,他虽有四套房产,但租金每年只有6万多元,自己并没有稳定工作,只靠杂货店来维持生活。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阿坤作为两原告的婚生儿子,现已成家立业,并且具有一定的物质基础,应当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判决被告阿坤每月支付两原告赡养费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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