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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老宅内挖出6斤重“金元宝”

2012-05-03 02:00:35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大河报报道 河南新野县歪子镇一村民在建房施工时挖出两枚“金元宝”,由于该地基过去曾是该镇一陈姓家族的祖宅,解放后曾被国家征收,后又几易主人。面对突然从地下冒出的可能价值百万的财产,引发了一场争夺大战。一年过去了,法院以无法确权不予立案。

祖宅上挖出“金元宝”

新野县歪子镇歪子村67岁村民陈立虎说,去年4月19日,陈家大院请的建房施工队在自家的老宅基地上挖出了金元宝,挖出金元宝的邻村村民周显芝称是自己挖到的,应该归自己所有,并称挖到的两个元宝一个交给侄子拿到南阳已经出手,另一个被现在建房的主人王磊要走。

陈立虎拿出藏在家中的一个像半个鸡蛋大小的银坨子,记者拿在手中感觉沉甸甸的,在银坨子的左右两边印有“荆南”4个大字。陈立虎指着自家周围的一大片近10亩的土地说,过去这里都是他们陈家老祖宗的产业,解放后被政府没收,现在又被卖给个人开发建房。

建筑工挖出后据为己有

4月19日上午10时左右,由于在陈家老宅建房的十几家统一挖地基,村医宋志俭所购买的地皮正好和王磊相临。听到有建筑工人提到干活的周显芝挖到1个重达3斤多的“铁疙瘩”,于是他就拿起来仔细观看。

“我看到其中的一个元宝上印有‘咸丰通商’的字样,另一个好像是‘五子登科’。”宋志俭说。“陈家大院发现“金元宝”这已经是第三次了。”70多岁的宋志俭说,第一次是在1952年,当时歪子镇供销社在此建房时曾挖出1对“金元宝”;第二次是1968年,在南院东北角挖出两个金锞子,当时都上交给了国家。按照过去的定制,“金元宝”的重量是48两,折合现在的3斤,两个“金元宝”足足有6斤重。

其中一个被卖了1.6万元

周单村村民周显芝说,侄子周荣心拿到南阳出售,以1.6万元卖掉其中一个,他留下1.5万元,分给侄子1000元跑腿费。现在建房的房东王磊知道后,多次到他家讨要,称不给就报案,无奈之下把另一个给了王磊。

周荣心对于帮着叔叔处理金元宝的事一口否认。王磊称,他拿到的宝贝是一个仿制品,最后周显芝给了他1.6万元才算了结。记者在网上查阅,清代官方大元宝主要是在咸丰八年(1858年)《天津条约》签订后开始出现的。目前一个咸丰年间的“东海关大元宝”最高拍卖价达到150万元。

南阳市文物局包主任说,按我国文物法的规定,地下出土的文物如果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是个人的,统统归国家所有。

陈家追回的一个银坨子。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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