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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下跪弥合不了信任裂缝

2012-05-07 02:22:4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5月1日,济南一名城管要对一位抱着三四岁孩子的女商贩扣留时候发生争执。争执中女商贩抱着孩子给城管下跪,城管见状也向女商贩跪下。事后城管称,下跪是为了与对方“平等对话”,也怕对孩子心理产生不良影响。(5月6日《齐鲁晚报》)

从舆论的吐槽来看,“跪求”平等对话的城管,显然并未赢取公众的认可。有网友就指出,城管是害怕才下跪的,商贩跪着,他站着,要是被传网上,城管又出名了。类似的公众揣度虽无法确证,但在不断涌现的城管执法丑闻面前,城管遭遇信任危机早已成为一种必然。

必须承认,相较于屡屡上演全武行的暴力执法,城管下跪谋求平等对话,无疑是一种温和得多甚至可堪悲情的表现。当然,我们不必否定下跪城管的个体努力,但很显然,祈望这种低姿态来消减城管执法中的暴力因子,无异于“看上去很美”。事实上,城管以低姿态的温和方式示人,并不少见,诸如研究生城管、美女城管,微笑执法乃至行注目礼执法,都未能让城管形象得到预期的修复。

一个需要提请关注的常识是,城管执法冲突不断,抑或公众对于城管的反感,表面上看似执法方式的粗暴,而实际上,执法理念的异化才是最终原因。城管自证,首先务必直面的问题是,当自我权限不断扩张,而相应束权机制严重滞后或近乎无,那么这本身就是一种权力运行的悖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城市管理问题日益凸显,为城管扩权成为多个地方的应对之道。以广州为例,从1999年至今,城管权限从64项扩充至232项,12年间城管权项翻了近4倍。相对的是,在执法冲突提升的同时,对于暴力执法的处理,则多以“临时工”收尾。如此扩权和约权的失衡,焉有不滥权之理?

还应看到,城管执法显然只能是城市管理的一种方式,且应是最为谨慎使用的一种。如对街边小贩的治理,执法的刚性驱赶,其实乃最次选择。因为从小贩的存在合理性来看,其本身归属民生议题。在依靠城管之力恶性规避前,有序的疏导和提供一定容量的固定摊位,当是政府应予履行的民生服务。恶性对抗城管的发生,往往多是弱者的绝望抗争。如果不从疏导的层面完成政府服务功能的优化,呼应基本的民生诉求,仅仅依靠执法进行清理,对立情绪蔓延发酵之后,冲突终究难免。也就是说,城管问题,很大一部分是职能部门的服务偏颇问题。

以下跪的姿态谋求平等对话,终究仅仅是以矮化尊严来谋求“平等”,这样的悲情中,并无赢家可言。平等对话的最根本指标就是权利的对等。法律从来只有实现执法和执法对象的权力对等,才具有权威性。在目前的形势下,正因为城管执法的权威性不足,执法对象的权力无从可言,对立变得无处不在,对话也就变得异常艰难。 因而,执法冲突的消弭,绕不过双方权利的充盈。

就目前来看,城管自证的困境在于,种种努力或说改良,都止于执法态度上的点滴收敛,而未上升到执法理念的升级。城管的“大包干”,忽视民间的自律调节,公权与公民的权利失衡,都在预示着,所谓下跪求对话,只不过是再一次的“逗你玩”。

◇ 朱昌俊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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