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用制度堵住
国企公款私用
日前,财政部等部委印发文件,对于豪华装饰办公场所、用公款为亲属和子女埋单等12种行为严格禁止。对于违规的职务消费,一直不乏外部监管和内部监督,之所以不尽如人意,政企不分、权责不明、激励约束机制失衡等是重要原因。由于政企不分,一些企业的法人治理机构不健全,厂务公开滞后,导致监管机制若有若无、无力乏力。国有企业并不缺乏监管平台,关键是让这些平台真正发挥监管效力。一方面,需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在推进《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落实的同时,设定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的法治边界,大力压缩灰色职务消费行为的空间。另一方面需要充分运用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办法,激发制度监管的功能。
5月9日《人民日报》
作者:徐立凡
反垄断仍然
任重道远
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8日正式公布《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解释》),将于今年6月1日起生效。自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截至2011年底,尚未出现原告胜诉的案件。反垄断法的严格执法主要依赖于政府利用反垄断法调整市场的信心和决心。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在反垄断法出台之后马上积极投入反垄断法的执法工作中,其过程中需要竞争文化的长期培养和积累。然而,《解释》对于一些争议较大却又相对关键的问题不置可否。比如,集团诉讼往往被认为是促进反垄断民事诉讼的重要因素,《解释》对此并没有做出规定。《解释》也没有指出如何协助原告查阅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调查信息。考虑到我国反垄断执法尚处于初级阶段,最高院这种过于审慎的态度,不利于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发展。
5月9日《东方早报》
作者:侯利阳
保障房不能总建在
城市边缘地带
5月3日至5月6日,郑州市第三期经适房轮候供应开始。但5月3日这一天的现场遭遇“极寒”,九成的人放弃了机会。不只在郑州,在杭州、济南、石家庄、昆明等地,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弃购经适房的现象。主要是因为这些房子普遍建在了离城远、配套设施不全的城市边缘。在保障房规划选址方面考虑不周,有可能导致区域间发展失衡的连带作用。低收入群体相对集中居住,可能造成教育水平、就业水平等指标相对不足,带来一系列相关的社会问题。建设保障房是为了给市民住,不是报表上的数字游戏和沙盘上模型演示,得考虑他们的居住感受和生活便利,得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社会问题有所预期。地方政府如果只是考虑成本问题,总在偏远地区建保障房,而把好的区域全部用于商业区和高档住宅的建设,那是既不符合国家政策,也满足不了公众期望的。
5月9日《北京青年报》
作者:李星文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