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发改委发出通知,从5月10日零时起将汽油、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30元和310元。针对国内成品油价格“涨多跌少”的质疑,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内汽、柴油价格与国际市场趋势总体上一致;根据现行成品油价格机制,国内油价必然是“涨多跌少”的。(5月10日 新华网)
上次国际油价涨幅超过10%,这次降价时国际油价降幅只有4%,所以国内油价上次每吨上调600元,这次下调330元,幅度显得合理。可是,若以纽约国际油价看,2月8日国内第一次上调成品油价时,国际油价是99美元每桶,彼时国内成品油价是8580元每吨;如今,国际油价已经跌到95美元每桶,下调后的国内成品油价却是8850元每吨。如果将时间再拉长,这样的价格倒挂还要更严重。
在油价的上升通道中,国际油价连涨22天的可能性要远大于连跌22天,因此上涨过程能够及时跟上,下跌过程却几乎被省略。这样的“涨多跌少”也许可称为“必然”,但却难言合理:一来,“连续22个工作日”的调价机制,对国际原油价格变动的反应严重滞后;二来,成品油定价机制的跟踪体系将最受关注的纽约油价排除在外;三来,人民币在国际市场上的购买力不断增强,汇率变动带来的价格利好被忽略。
价格总是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没有一种商品的价格会“必然”地“涨多跌少”,如果油价的确呈现这一格局,只能证明调价机制本身有问题。从2005年6月的4400元每吨到目前的8850元每吨,国内油价已经翻番,划出了漂亮的上升曲线;可是,同时段的国际油价却在40美元到140美元之间上下波动了一个来回——试问,“涨多跌少”究竟是国际油价的“必然”,还是我们的“必然”?
◇ 舒圣祥(湖南 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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