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谭经田 通讯员 王锐 刘先超)“法院对我的量刑文书上写得清楚明了,事先也看了告知书,我不上诉。一定积极改造,重新做人。”昨日,竹山县法院宣判一起盗窃案,被告人舒某当庭表示服判,而这得益于法院在庭前向其送达的《量刑情节告知书》和宣判时在判决书后附上的《量刑情节说明表》。据悉,这“一书一表”在全省法院属首创。
“如何让被告人尽可能地服判息诉,最大限度地减少上诉?”该院经过调研分析,发现被告人提起上诉的主要原因为“被告人对量刑情节了解不充分、法院量刑过程不透明”。为此,该院将量刑全程公开作为“对症良方”在开庭前,根据公诉机关提起的刑种、量刑情节等内容,将对应的具体法律规定制成《量刑情节告知书》,在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时一并送达。
此外,该院还把《量刑情节说明表》作为判决书的附件,将量刑中的量刑起点、规定幅度和选定数、增加刑罚量的情形及计算方式等详细罗列,使量刑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