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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6项措施维护医院秩序

2012-05-14 02:08:5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胡梦)日前,我省综治办、公安厅、卫生厅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精神,出台实施意见,明确六大措施,切实维护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

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为切实维护全省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全省卫生、公安、司法及各级医疗机构将建立组织领导、相互协作、信息互通等机制,形成打击涉医违法行为的工作合力;加强和改进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提高医疗机构自防自治能力;大力推进医院警务室建设,实行警务前移,年内完成三级医院及医疗纠纷多发、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医院警室设立工作,在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设立警务室或派驻民警;加强医患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打防并举,严厉打击涉医违法行为,严惩涉医违法犯罪;各级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强化行风建设,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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