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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低保标准三年内翻番

2012-05-16 02:55:0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常敏盛)今后5年,武汉市将投入100亿元用于改善民生。昨日,记者从武汉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到“十二五”末,城市低保标准将提高到中心城区每人每月920元,新城区每人每月800元。

低保标准每年提高15%

目前,武汉城市低保标准为中心城区(含开发区)每人每月450元,新城区每人每月38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中心城区每人每年2400元,新城区每人每年2000元。全市低保保障水平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位居第8位。

“十二五”期间,武汉市将按每年15%的比例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十二五”末,城市低保标准将提高到中心城区每人每月920元,新城区每人每月80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中心城区每人每年5000元,新城区每人每年4500元,武汉市低保保障水平跻身全国副省级城市第一方阵。

医疗救助标准年增20%

此外,武汉市从2012年起实施“大病救助工程”,城乡医疗救助标准每年提高20%,采取扩大城乡低保对象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减免城乡低保对象门诊医疗费用等措施,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十二五”末,武汉市重大疾病救助标准从现在的每人每月最高8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6000元以上。武汉市民政局副局长张明武介绍,困难群体患有重大疾病,即使享受救助,自付费用也动辄超过十万元,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对此,他们正考虑建立重大疾病救助基金,将自付费用分为几个档次,再按照一定比例报销,进一步减少困难群体的经济负担。

“残保救助”全覆盖

今年武汉将推行一些特色救助,一是“残保救助”全覆盖,年内将为全市3.6万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二级重度残疾人单独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二是“就业脱贫”救助,为全市2300名困难群众实现社区再就业;三是“贫困阻断”救助,资助4000户特困家庭学生上大学,初步计划每人一次性补助2000元。

此外,还将开展“文化救助工程”,向城乡低保户等困难家庭赠送电影票、演出券等,使全市30余万困难群众每人每年最少免费进一次影剧院。组织儿童文艺团体进该市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儿童福利院。组织万名社区文化志愿者,开展关爱社区空巢老人、农村留守儿童等活动。

打造社会救助信息平台

今年开始,武汉市将整合资源,建设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通过民政、人社、教育、房管、残联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实现各部门资源共享,救助对象相互衔接,救助信息互通,救助政策互动,提高救助工作协调发展。形成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建成后,将会大大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公务支出,降低行政成本。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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