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保障房质量问题频频出现,近年尤甚。近两年,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却频曝墙体开裂、楼板漏水,很多保障房成为“闹新房”。
保障房质量问题并非什么新闻,陆陆续续都有相关报道,而该问题自2010年后又开始白热化,这与短时间内的规模化建设有一定的关系。“十二五”规划提出,从2010年开始,5年内全国将建3000万套保障房,其中,2010年设定的任务是580万套,2011年是1000万套,而2012年确定的年度开工任务是700万套。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让人欣慰,但这么多保障房赶着工期建设,难以避免地会呈现问题的井喷状态,而质量问题是众多问题中最受关注的。
国家并非没有重视此问题,去年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就曾严厉表示:保障房建设要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随后,住建部官员针对建设程序、监管程序有各种强调,而各地政府也纷纷制定了相关的监管办法。尽管国家重视,中央、各地也共同努力,但具体到一些环节的执行过程中,有时仍不免出现监管疲弱现象。
首先,保障房是一个政治任务,从中央到地方的任务分解,一些地方政府压力有余而实际动力不足,且压力本身也有着一个“耗热”的过程,各种规避压力的手段从而出现。于是,尽管建设有层层监督,但一些地方的监督是形式大于内容。中央也会派员到地方检查土地供应、开工率、资金到位等情况,但这些检查内容更偏重于使保障房建设规模达标,仍不足以保障工程质量也可以达标。当然,中央也有财政奖励,但还难以形成有效的激励。
其次,保障房建设任务重,资金缺口也大,中央的专项资金不足以“解渴”。为了应付压力而筹集资金,一些地方便会以正常开工为底线,筹集、投入资金的力度有限,不足以承载高质量的保障房建设。中央可以向地方反复强调,但地方政府能否把这种压力转化为经济动力,转而施加给开发商或者建筑方呢?保障房是民生工程,是政治任务,对于具体承建的单位来说,这又是一笔买卖,有着自己的牟利冲动。
再次,深圳住建局一官员说,这些保障房的质量问题,属于建筑行业难以克服的“通病”。这句话虽然很遭人厌,但也值得我们去深思。和保障房质量相比,商品房的质量未见好到了哪里去,甚至监督力量更为薄弱。在业主维权渠道不畅通的情况下,法律、法规无形之中被架空,而单纯指望政府部门的监管,建筑行业的“通病”似乎仍难以克服。
最后,保障房建设还残存着中国工程的通病,即层层分包、转包,无形之中,建设环节拉长,监督环节也被迫拉长。针对工程分包、转包,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明确限制,但也漏洞颇多,企业规避的手段太多。譬如,这些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允许专业工程分包出去,但这些工程一旦被分解,专业工作变成劳务作业,就可以合法地分包出去,而深刻影响着住房质量的专业工程就此失守。
我们不难得出结论:保障房建设尤其是质量还需要更有效的激励机制。在集中、规模化建设时期,质量问题突出。政府部门有必要综合这些问题,寻求技术性的、系统性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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