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 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赖昌星走私普通货物、行贿犯罪一案,昨天上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
法院认定,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0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的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1年起,被告人赖昌星通过在香港、厦门等地设立公司、建立据点、网罗人员等,形成走私犯罪集团。1995年12月至1999年5月,赖昌星犯罪集团采取伪报品名、假复出口、闯关等手段,走私香烟、汽车、成品油、植物油、化工原料、纺织原料及其他普通货物,案值共计人民币273.95亿元,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39.99亿元。
为实施走私活动和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赖昌星于1991年至1999年间,直接经手或指使犯罪集团成员先后向64名国家工作人员贿送钱款、房产、汽车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912.89万元。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赖昌星的行为分别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和行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两罪并罚。赖昌星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据此,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做出上述判决。
据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12年4月6日至4月22日对该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和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部分群众、国家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审现场旁听。赖昌星的部分亲友也参加了旁听。
外交部:
赖昌星案审判
显示中国政府反腐决心
据新华社电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18日表示,赖昌星案件的审判显示了中国政府坚决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的决心,同时也表明中国和加拿大在执法领域开展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洪磊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答问时表示,赖昌星今天在厦门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一案件的审判显示了中国政府坚决打击犯罪、惩治腐败的决心。这一案件也表明中国和加拿大在执法领域开展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中方愿与加方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深化包括执法合作在内的各领域务实合作,共同推动双边关系发展。
赖昌星的54年人生路——
小学没毕业 建起“走私王国”
从默默无闻的农村少年,到富甲一方的商界大亨,再到逃亡海外的走私罪犯,直到如今被判无期徒刑,赖昌星走过了一条怎样的人生轨迹?
文化程度不高 却极善钻营
出生在福建晋江的赖昌星,今年54岁,在8个兄弟姐妹中排行老七,小时候家里也非常穷。
虽然小学都没有毕业,文化程度不高,却极善钻营。就是这个在厦门一度呼风唤雨的“赖老板”,通过金钱、女色等手段大肆贿赂腐蚀党政、执法机关的部分领导干部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利用厦门远华集团有限公司为掩护,在厦门关区构建了一个规模庞大、组织严密、手段狡猾的“走私王国”,成为迄今最大的走私案。
曾被称为厦门海关“地下关长”
在厦门海关,赖昌星被称作“地下关长”。厦门海关一些重要岗位的干部任免和人事交流,原关长杨前线常要先征得赖昌星同意。为打通同安办事处这条走私通道,杨前线与赖昌星密谋,把自己的亲信谢东风提拔为同安办事处副主任;赖昌星想在东山走私,杨前线就把自己的“铁杆”曲鹭勇调到东山海关任副关长。
安排副市长嫖宿
赖昌星在腐蚀拉拢干部方面颇有心计。他很注意揣摩某些领导干部的爱好。只要领导有“爱好”,他就千方百计,投其所好。在厦门市湖里区的“红楼”天天灯红酒绿、异常热闹。赖昌星以“红楼”为窝点,把黑手伸向了海关、港监、商检、港务等口岸部门,负有打私职责的公安等执法部门,以及土地管理、税务、银行等单位。福建省、厦门市党政机关的一些干部被拉下水后也积极充当了赖昌星的“保护伞”。
利用色情诱人下水,赖昌星更是轻车熟路。1997年,赖昌星为搞房地产,请厦门市分管城建的副市长赵克明来“红楼”洗桑拿,并特意安排其与卖淫女嫖宿。赖昌星还先后为一些人介绍情妇。如,他出资1000多万元替杨前线包养情妇,并在香港、厦门购买别墅供其姘居。赵克明、杨前线及厦门原市委副书记刘丰等一批腐败分子在恣意放纵的同时,也彻底出卖了自己。
一次给副部长50万美元
赖昌星最惯用的手法是金钱铺路。据统计,仅厦门海关的涉案人员在案件查处过程中退出的赃款就达5000多万元。
赖昌星听说公安部原副部长、全国打击走私工作领导小组原副组长李纪周的女儿在美国,当即汇去了50万美元。听说李纪周的老婆开公司,赖昌星又“慷慨”地甩出100万元人民币。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为给在澳大利亚上学的儿子买别墅,一次就向赖昌星要了30万澳元(折合人民币160多万元)。
凡是看准有用的人,赖昌星一定要千方百计把其拉下水。厦门海关原副关长兼调查局局长接培勇在刚开始与赖昌星接触时也明白,“一旦陷入其手,势必不能自拔,甚至卖身为奴。”但赖昌星寻隙以待,在接培勇与其情妇打得火热之时,乘机而入,为其情妇办理赴港定居、安排在香港远华公司工作,还花了近千万元港币为她买房子。从此,接培勇彻底成了赖昌星的“俘虏”。
◇回顾
赖昌星在加拿大“赖”了12年
1999年8月,在中央有关部门调查“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期间,赖昌星潜逃加拿大,开始了长达十多年的逃亡生活。
其间,为了逃脱国内法律的制裁,赖昌星以各种理由滞留加拿大,并且为此与加拿大的移民部门展开了拉锯战。
曾在加拿大居住过多年的当地华人表示,简单点说,就是赖昌星雇请了名律师,依照加拿大复杂的移民法律,通过不断的上诉,驳回后再上诉,一环套一环地走法律程序,以此无限期地拖延下去。
初逃至加拿大时,赖经常在温哥华唐人街和西区百老汇街的赌场豪赌。两次拘留后,两次获准有条件释放。这一条件包括缴纳高额保释金;禁止进入赌场或与黑帮成员联系;必须呆在公寓中,每天外出不超过三小时;另外要定期向当局报到。
加拿大有关部门经甄别,驳回了赖昌星的难民资格申请。随后加拿大移民部启动了对赖昌星的遣返程序,并最终于当地时间2011年7月22日依法将其递解出境。
远华案中的
部分落马官员
李纪周:原公安部副部长
2001年10月,因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张宗绪:原厦门市委副书记
赖昌星案发后,张宗绪被开除党籍,但保留公职,从副书记连降六级。
蓝甫:原厦门市副市长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赵克明:原厦门市副市长
2002年8月9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庄如顺:原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长
二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接培勇:原厦门市海关副关长
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杨前线:原厦门海关关长、党组书记
2000年11月8日,被依法判处死刑。
赖昌星在庭审现场。央视截图
赖昌星,福建晋江人,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曾担任厦门远华(集团)国际有限公司、香港远华国际集团董事长。
1999年案发后逃往加拿大,一直滞留在温哥华。
2011年7月初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拘留,加拿大联邦法院驳回赖昌星关于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
2011年7月23日,赖昌星被遣返回国,随后,中国公安机关依法向其宣布了逮捕令。
2012年2月,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经审查全案证据并讯问嫌疑人赖昌星,依法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
2012年4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赖昌星案。
2012年5月18日,赖昌星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赖昌星:远华特大走私案主犯
◇人物
无论犯罪分子气焰多么嚣张、手段多么狡猾,只要在中国领土内犯罪,都难逃中国法律的制裁;中国的法律尊严和司法主权不容侵犯,正义终将得到伸张。
——新华社
声音
赖昌星被带进法庭。央视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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