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 通讯员 沈文)作为全国粮食主产区的湖北,我省耕地保有量的红线如何?记者昨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构建保障跨越式发展用地新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保持在6963万亩的目标,各地不得强拆、强建和强迫农民上楼。
《意见》称,我省人均耕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到2015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保持在6963万亩以上,基本农田面积保持在5750万亩以上。
针对我省的实际,《意见》 提出,各级政府要调整和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快编制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工作。
大力挖掘城市发展潜力空间,因特殊原因造成已供地项目不能实施的,由原审批机关统一协调,依法采取改变用途、土地置换、纳入政府储备等方式,重新利用。
同时,鼓励武汉城市圈内探索市域内有偿使用挂钩周转指标。
省政府要求,各地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不得强拆、强建和强迫农民上楼,确保农民生产生活水平比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前有所提高。
《意见》要求,各地要建立耕地保护的激励机制,将加强耕地保护,构建保障跨越式发展用地新机制纳入各级政府及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和主要领导离任审计范围。
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实、工作成效差的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按照规定进行严肃问责;对考核名次位列末尾的,由省政府通报批评并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