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5月18日,铁道部网站发布《铁道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铁政法〔2012〕97号)》。铁道部宣布,投资铁路向民间资本完全敞开大门,且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对民间资本不单独设置附加条件。
事实上,自2005年铁道部释放了允许路外资金投资铁路的信号后,民间资本参建铁路的情况并不鲜见。不过,囿于铁路投资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这些民间资本的参与形式,多表现为根据自己的需要完成对特定路线的经营,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市场性投资。此外,缺乏明确的政策渠道,民间投资长期遭遇“玻璃门”。此次铁道部明令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驻,最大的象征意义,恐怕就是对于民间投资“玻璃门”的松绑。
多年来处于市场化“盲区”的铁道部的改革,共识和呼声已经愈发突显。而着眼于眼前,开放民资渠道亦是缓解现实压力之必要。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3月31日,铁道部总负债为24298亿元,负债率升至60.62%,建设资金进一步紧张——铁道部这个时机开放民资更像是非常现实的“救市”行动。但是,引资能否成功,甚至民资进驻后能否发挥鲶鱼效应,这需要政策开放之后进一步观察。
首先是能否吸引民资的问题。资本的流通必然遵循市场逻辑,铁路系统能否真正获得观望之中的民资的认同,有利可图的市场前景是重要融资砝码。目前的格局下,鉴于线路、地域等差别,铁路的盈利优势并不明显。例如客运线,由于首先要保障公益性,因此基本处于亏损状态,与此相反,运煤线路则属难得的“赚钱线”。有鉴于此,如何划分民资的进驻领域,则需要根据市场进行细分,铁道部不能坐拥主体优势“挑肥拣瘦”。又如,铁道部下辖多个分局,如何平衡各地区的利益分配,也需纳入政策考量。简言之,在引资的大信号下,铁道部仍需细化资本的运作路径,方能消除民资的后顾之忧。
其次是民资进驻后与非市场机制的相容问题。不难预见,在铁道部本身的部分公益属性和常年累积的体制沉疴下,民资进入后,企业的效率诉求与制度的惯性会产生矛盾,这个矛盾将持续一定的时间。让民资熬得住,进而化解这个矛盾,铁道部就需摆正姿态,确保利益区划的平衡,保障民资的市场权利。而且,民资进入并不意味着同时分担公共服务的责任——既要确保铁路的公共属性不稀释,又要确保资本的市场空间不压缩,这必然要求“行政的归行政,市场的归市场”,即建立一套公、私合作的机制以平衡博弈。
打破对于民资的准入限制,实际上是把市场要素融入铁道部的改制之中。而要确保市场要素在铁路系统内的合理流通。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原先管办合一的铁道部管理体系,至少要实现部分的权力收缩和规避,让民资拥有一定的话语权,从而确保铁路系统形成一个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的“内部市场”。具体而言,它不仅要保障民资与原有行政体制的相互制衡,各民资之间也要形成相互竞争的关系,而非成为铁道部融资的附庸,否则,民资的开放,仅仅是聊解铁道部的资本之渴,不仅无益于铁路改制的实现,反而强化了既有的系统沉疴,走向制度初衷的背面。
开放民资,已然只是“铁老大”所释放的经济改制信号,一如此前宣布将铁路运输法院、检察院系统移交地方的司法改革,都属改革之利好消息。当然,真正从政策走向现实,系统体制的重新梳理,职能的回归,都在考验着改革者的真意与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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