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商报消息 昨晨7时,由北京开往武汉的Z37次列车缓缓靠站,12位身佩奖章绶带的“警星”列队走下火车。在18日举行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代表大会上,由这12位民警组成的湖北公安代表团,在人民大会堂接受了褒奖。
据湖北代表团团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义龙介绍,在此次表彰大会上,湖北代表团“满载而归”,共有23个集体、48名个人受到全国表彰,囊括全部8个奖项,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全面刷新历史纪录。其中,武汉市第一看守所获得由国务院授予的、最有分量的集体奖项——全国“模范看守所”称号,是全国公安监管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看守所。这是继2007年民意派出所获国务院表彰后,我省连续两届获此殊荣。
本报记者 周琦 通讯员 王昕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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