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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违不力 11干部受处分

2012-05-22 01:58:1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余启兰 通讯员 辛纪)因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村民私自篡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改成了原来的3倍,建起违建房。昨日,记者从新洲区纪委获悉,因对违建房控管不力,11名相关干部受到处分。

去年7月,新洲区阳逻街施岗村村民施某向该区国土规划局阳逻土管二所申请个人旧房改建。该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施某改建房占地面积72平方米,建设面积144平方米(2层)。然而,施某在改建过程中,私自篡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将占地面积改为140平方米,建设面积改为432平方米(4层),以应付检查。同时,在实际建房中,建筑面积也进一步扩大。

4月,新洲区国土部门勘测认定,施某违法建房超占土地面积271.31平方米、超占建筑面积876.32平方米。经接举报查实,新洲区纪委、区治庸问责办认定,对施某违法建设问题,涉及新洲区国土规划局、阳逻街土管二所、阳逻街城管执法二大队等6个单位,共计11名工作人员存在失职渎职行为。

昨日,新洲区纪委通报“治庸问责”典型案件,并决定,给予该区国土规划局副局长魏某、阳逻街办事处副主任林某、阳逻街查违控违办公室主任周某、阳逻土管二所负责人陈某、阳逻土管二所副所长陶某、副书记余某6人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阳逻土管二所周某、曹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区国土规划局给予2人行政记大过处分;阳逻城管执法二大队大队长童某、副大队长张某、一中队队长陶某3人予以诫勉谈话。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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