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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规定公厕内苍蝇禁超3只

2012-05-25 02:43:2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江南都市报报道 日前,北京公布了公厕管理服务标准,规定公厕里苍蝇不得超过2只,在网络上引起热议。事实上,南昌市对公厕等城市公共设施也有严格的管理标准,不过公厕内的苍蝇允许比北京多1只,即“公厕内苍蝇不多于3只”。但记者前日调查发现,该标准未严格实行,南昌不少公厕苍蝇数量超标。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城市管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于2011年8月正式施行。“标准”对城区的清扫保洁、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果壳箱等公共设施的环境卫生管理标准进行了明确。

其中规定公共厕所必须有管理保洁人员和保洁制度,设施完好,保持干净、整洁、卫生。“标准”还规定公厕内苍蝇不多于3只,便池内无粪渍、尿碱,无蛆,无异味等。公厕开放时间为7:00~22:00(八一广场、火车站广场及中山路等主要商业街的公厕实行全天开放)。

网友“胖菲儿”表示,如果南昌公厕能达到“标准”所要求的,那每个进公厕的市民都会很舒心。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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