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被视为“又一次里程碑式”改革,解决土地空间不足等问题,核心是产权改革
25日,国土资源部、广东省政府在深圳宣布启动深圳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综合试点。据悉,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已经批复《深圳市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此次改革被视为中国土地又一次里程碑式改革。
解决土地空间不足等问题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表示,深圳市一直以来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和排头兵。当前,深圳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过程中面临着土地空间不足和存量土地粗放、低效利用同时并存,土地利用方式落后和调控手段匮乏相互制约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也是未来其他地区发展必须面对和破解的突出问题。经过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把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这一重大使命赋予深圳。这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历史上又一次里程碑式的重大抉择,符合中央对深圳的战略定位,符合深圳发展实际。
核心是产权改革
国土资源部与广东省政府将采用部省合作方式,支持深圳开展土地管理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土地利用高效化、土地管理法治化。
据了解此次深圳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将分两步推进,2011年—2015年的近期计划和2016年—2020年的远期计划,改革的核心是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将确定“小产权房”产权
根据透露出来的信息,在这次改革中,“小产权房”有望按照“依现状、依改造”等路径确定产权。建立在宅基地上的集体产权房,拟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在“房地合一”体系内,探索房地权利分离条件下的管理制度,探索土地权益书、作价入股等补偿模式等,破解确权难题。
研究不动产税和闲置税
在加强土地收益调节方面,《方案》特别提出将开展“不动产税和闲置税研究”。此外,探索改革土地使用权转让增值收益分配办法、完善土地租(价)税费体系,探索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取得成本和土地保有成本的方法和管理模式,完善土地资源占用的税费约束机制等。
此外,深圳将研究和探索限房价竞地价、不设定条件的挂牌出让等多种方式。健全土地供应体系,探索租赁、作价入股等土地有偿使用方式;未来深圳将创新土地金融工具,展开土地金融政策研究;在土地收购回购上,将引入市场机制,创新土地收购模式和多元化补偿方式,探索实行政府部门对土地的优先购买权。
据扬子晚报、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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