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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班主任服毒自杀 遗书称工作太累

2012-05-29 01:29:0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4月27日晚,查看完学生宿舍,赵鹏一天的工作结束。他返回办公室,拉上窗帘,关掉灯,将一瓶敌敌畏一饮而尽。

赵鹏生于1982年,生前是河北馆陶县第一中学高三年级的一名班主任。通过高考改变命运的赵鹏,成为一名高三班主任后,每天无休止地重复工作,以及“工资月光”的生活,让他感到窒息。在收到4月份工资的这一天,他选择服毒自杀,被发现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特殊的一天

据老师们推测,赵鹏应是在4月27日晚上服的毒。4月27日下午6点左右,赵鹏收到工资提醒短信,四月的工资到账。“1450元,少了500块钱。”赵鹏将工资短信拿给同事看。

三月份,赵鹏的收入除了基本工资1450元外,还有500元交通补助,共1950元。其实,500元补助是来自河北省的一项短暂的补助政策。2012年,河北省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交通补贴和精神文明奖励为名,每月发980元补贴。在馆陶,每位教师变为500元。

这一补贴政策,在河北只执行了一个月。四月份,馆陶也取消了500元补助。没人会意识到这500元对赵鹏意味着什么。警方调查,4月27日下午6点半左右,赵鹏在学校西侧两三百米外的农资店购买了农药。同事猜测,赵鹏购买农药应是在收到工资短信之后。

没人愿当班主任

妻子马婷婷回忆说,赵鹏每天晚上11点才到家,如果1岁多的儿子醒着,他和儿子玩一会,等小家伙放过他,他才能睡下。有时,回来太累,赵鹏脚也不洗,儿子也不理,直接睡下。

据一位老师介绍,在馆陶第一中学,高中阶段各种模拟考试、会考、月考、周考、小测验要有100多场。每个月,学生放假休息一天,而这一天,老师们要把月考的试卷判完。

到每年的暑假、寒假,班主任也不轻松。按规定不允许补课,但补课已成为惯例。高二、高三的寒暑假,因为补课,只能休息10天左右。“没有人愿意当班主任,都是派到头上的。”馆陶一中的一名班主任称,班主任每月只是多200元津贴。工作负担太重,收入与付出不相称。

曾是家里的骄傲

4月28日早上,远在黑龙江省绥化市的赵志华接到馆陶县一中的三个电话,不相信儿子赵鹏会服毒自杀,母亲曾淑华说,脑子嗡的一声就炸了。

曾淑华说,赵鹏的学习成绩自小是家庭的骄傲。虽然家庭困难,但赵鹏让这个家很有尊严。“中考成绩633分,我们那一片的孩子都没考过他。”至今,这仍是曾淑华的骄傲。

2003年,赵鹏被补录到哈尔滨师范大学绥化学院英语专业。每年学费9000元。全家东拼西凑交足了首年学费。2006年,馆陶一中赴东北招聘教师,学校承诺每月700元工资和6个月后就能入编制。赵鹏借了2.7万元,补齐了大学学费,拿到毕业证去了馆陶一中。

2008年,经人介绍,赵鹏与马婷婷结婚。马婷婷是馆陶人民医院放射科护士,非正式员工,每月基本工资308元,再加上60元补贴。“他跟我说,只要我们俩过得幸福,有钱没钱无所谓。”马婷婷说。赵鹏是家里的顶梁柱,赵鹏月基本工资仅有1450元,却是家里最大的一笔收入。2010年底,儿子出生,给家庭带来快乐,然而,经济负担也随之加重。

紧接着,2011年,新房又交付,首付加装修,又借了7万元,每月要还房贷630元左右,孩子奶粉需要五六百元,每月固定消费上千元。此外,家里还有13万元的债务。赵鹏四月份的工资,上个月少500元,相当于孩子一个月的奶粉钱。据新京报

5月17日,妻子马婷婷的手机里保存的赵鹏照片。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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