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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火补贴”徒余一地鸡毛

2012-05-29 01:29:0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4月2日,重庆合川区草街街道龙潭村发生森林火灾。举报者说,该街道办对参与灭火的干部每人一天补贴700元。该街道办分管农业的副主任承认民兵确实要发放补贴,党工委书记则称此事属造谣。5月25日,该街道办书记、主任被免,但仍以其他身份主持工作。(5月28日《工人日报》)

一场森林火灾,最后转悲为喜,成为公职干部的补贴机会,这的确是反讽十足的收尾,它容易让人联想到那些在灾难面前大表其功的场面。对此,网友称之为“趁火打劫”。

公职干部参与救火是好事,但相较普通民众,这一群体对社会公共安全肩负更大责任,那么,即便没有硬性规定或号召,在不影响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干部积极投入救火,也应是义务之举,而不宜过度拔高,更不应在物质层面配以高额补贴。道理很简单,民众在缴纳税款的同时,已经与公职人员形成了某种契约,人们有权利要求他们担负起维护公共安全的基本责任。如果参与救火,干部就能享受额外补贴,那么依此类推,是不是还应有“抗洪补贴”、“抗雪灾补贴”、“抗旱补贴”呢?

从合法性来看,“救火补贴”显然难以站稳脚跟。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就在今年三月,中央纪委才下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旨在规范津补贴的发放;我国的《公务员法》也明确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重庆合川区假救灾之名发高额补贴,显然有违上述条例。

“救火补贴”的批评止于“发放违规”,还无法与当地街道办的系列行为对称。事实上,在补贴方案公布之后,就有群众表示质疑、反对,但这些意见却未能阻止该街道办一意孤行,在经过统一舆论口径、化现金补贴为车票或差旅费等隐蔽化处理后,“救火补贴”依旧横空出世。在这里,可以看出该街道办决策和民意之间的割裂,民众对于一项公共决策缺乏参与权、决定权,而只能被动接受。

更让人不解的是,在违规曝光之后,街道办书记、主任迅速被免,但却仍以副书记、副主任职务主持工作,这让免职流于形式。关于问责,法律明确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那么,在对违规干部的处理方式上,合川区显然存在着再次违规。

完整地回顾“救火补贴”,从权力自肥,到藐视民意,再到庇护违规者,一场大火烧到最后,可谓一地鸡毛。眼下,当地要想扭转自身负面形象,除了及时清退补贴、重新施以零容忍问责之外,别无他路。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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