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 肖畅
最近,教育部发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指南》分别针对3~4岁、4~5岁、5~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教育进行指导,以此回应学前教育“拔苗助长”的现象。
幼儿园出现“拔苗助长”现象,这已不是新鲜话题。家长害怕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幼儿园被激烈的竞争裹挟,种种因素导致孩子被过早的“催熟”。这个背景下,教育部似有必要出台方案做出回应。
要遏制“拔苗助长”现象,首先得回答学前教育应该教什么、“学前教育”是什么。查看一下《指南》的内容,我们会得出一个印象:它强调的不是知识训练,而是激活智力,如感知物的大小,区分粗细,了解量的相对性等等,这些都是接受知识的准备工作,可算是人生的启蒙吧。《指南》符合此前出台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提出的基本原则: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在这个原则下,《指南》做出了细化,方便了理解。
要强调的是,《指南》只是参考方案,相当于提供了教学指导,但并未做任何硬性要求。尽管学前教育有诸多问题,但不能否认,对它做出统一、硬性的要求也不合适。作为人生的启蒙,立足于开发心智,学前教育应有相对的自由度和探索空间,它可以被限定在一定的教育原则、教育理念下,但任何规范、统一、硬性的要求都不合适。有媒体将此方案简化解读为“6岁会10以内加减即可”,这就是一种错误的理解,因为方案没给予硬性要求,自然未做任何限定性的措辞。
然而,一个参考方案,真能遏制“拔苗助长”吗?我们认为,《指南》征求意见,是在对“揠苗助长”现象做出回应,给予提示,引领共识,但这不意味着遏制此种现象只需一纸方案。“拔苗助长”现象出现的源头,并不在幼儿园,而在以后的各种入学选拔,背后的主导思维则是更快、更好、更强地进行教育竞争,学校、家长乃至教育制度都有责任。
在入学选拔阶段,很多家长被迫让孩子得到智力、能力的全副武装,“拔苗助长”在所难免。因为资源分布不均、不足乃至不公,导致一些中小学过分地自抬身价,入学门槛过度拔高,而为了服务于拔高门槛,各种能力测试纷纷出现。很多情况下,能力测试的设计,不是真的在意某种能力,而是出于更好、更快地淘汰学生的需要,严格的选拔变成一丝不苟的淘汰。幼儿园的“拔苗助长”,有时是顺应了家长的需求,它们未必不知道幼儿该怎样去教。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需要承认,《指南》能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
在更大的环境下观察,提供超前教育的又不止是幼儿园,就连家庭教育也都在超前,营养、智力、艺术的全面规划,都是不愿输在起跑线上的表现。某种程度上说,社会进步到一定程度,也会出现这种现象,但当这种现象发展至畸形,总能说明教育机制乃至社会竞争机制出了问题。这些问题,也不是《指南》可以求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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