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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处“缺笔少画”招牌被修复

2012-05-30 01:48:5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沈右荣 实习生 邓莹 通讯员 张凤华)武汉公交车上的安全标识语存在重大问题,其中至关重要的“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中的“严禁携带”被车身广告覆盖。此事经本报披露后,引起公交部门高度重视。

德高广告武汉分公司负责部分公交车车身广告,该公司得知本报报道后,经现场查看,问题系印有安全标识的透明胶贴破损导致语言不完整。

27日夜间至29日凌晨,该公司对其经营的车辆共计3100余台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发现27台“安全标识”问题车,并已全部整改完毕。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 通讯员 叶火生 邵蔚)沿街店面灯箱、霓虹灯是夜江城“脸面”,“缺笔少画”残缺不全的霓虹灯,影响了商家形象和城市风景。记者昨从武汉市城管局获悉,通过近期的专项集中治理,全市已督促修复660处。

市城管局户外广告灯饰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称,楼宇亮化不全或灯具破损,霓虹灯广告牌字体残缺不全的现状,看起来既不美观,还容易闹笑话或产生歧义,针对一些区域出现不同程度这样的“缺笔少画”现象,从3月起,全市集中在7个中心城区及江汉路步行街的56处主次干道展开专项纠改,并督促业主整改,目前,大多明显“缺笔少画”招牌得到修复,市区城管部门同时把“缺笔少画”现象纳入日常监管并列入大城管考核,市区城管部门同时把“缺笔少画”现象纳入日常监管并列入大城管考核。

根据《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门面招牌、户外广告、指示牌的设置人应当加强日常管理,保持外观美观、安全牢固和亮化设施功能完好。门面招牌、户外广告、指示牌画面污损、字体残缺、灯光显示不完整等影响市容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拆除,并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城管部门呼吁市民朋友发现“缺笔少画”的广告招牌,可拨打82712345反映。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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