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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事业单位改革为何能“减震”

2012-06-06 07:17:2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4年前,广东省佛山市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悄然破冰,并于2011年年底以“减少机构140个,收回编制965名”的成果收官,基本实现了改革预期。

事实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之前,一些地方早已在“事改”上先试先行了,佛山不是特例。但是,佛山市的改革引起了较大关注甚至称道,原因在于:该市改革过程中“无一人上访”,实现了“震荡较小的平稳过渡”。

综合媒体的报道,我们可以尝试总结佛山的改革思路:首先,佛山事业单位如何分类,相关的法律、法规说了算,在分类标准上杜绝了争议;其次,在人事改革上,依照“老人”、“中人”、“新人”分别对待,不做一刀切;再次,提升了企业养老待遇,减少了事业单位、企业的养老待遇差别,进一步减少了改革阻力;最后,树立了“以事定费”、“以费养事”的观念,不随意为公共服务增设机构,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预防减员之后又增员的改革循环。

为了践行这种改革思路,佛山市也投入了较大的成本,在当地也曾产生过“花钱买稳定”的争议。但是,相比于改革不成功而导致成本过高,这种“花钱买稳定”的投入是可以谅解的。改革无外乎利益调整,调整不当就难免产生阻力,改革进入深水区也就很难推进。更何况,“花钱买稳定”投入得更多的是在公共资产的重组上,而养老待遇的真正受益者是企业职工,事业单位的养老投入并不比以前更高。

尽管如此,佛山改革的关键思路并不算新颖,关键的问题是,佛山是如何成功践行这个思路的?该市大刀阔斧的改革动力从何而来?

佛山改革的一个背景是:2006年中央确定广东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省份,其后,佛山又被确定为试点中的试点,成为广东“事改”的第一批探路者。某种程度上说,佛山改革离不开中央的总体部署,离不开广东省所赋予的责任和压力。至于广东被确定为试点省份,这既有中央的考虑,也有广东省情的因素。广东的产业结构转型经历到了一定阶段,或许深刻意识到政府效率是产业转型的关键,行政体制改革在该省越来越受到重视,该省近几位主政者也曾在多个场合表明行政体制改革之于产业转型的意义。事实上,广东的事业单位改革是与行政体制改革一起推进的,与之共同推进的还有行业体制改革、社会组织改革等等——近年来,广州、深圳在社会组织的改革上有不俗的表现。这种改革的全局观,顺理成章地延续至试点中的试点,即如佛山。

分类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将真正成为政府、社会的桥梁,因此,事改没办法单兵突进,必须统筹谋划。佛山改革所能提供的最大经验,应是这种改革的“全局观”。准确定位事业单位改革,它应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当然,是不是每个省份都能意识到产业转型与行政体制的内在联系,以及改革行政体制是否具备充足的动力,这又有许多偶然因素。

佛山改革能“减震”,在于它有切实的改革压力、动力,足以确保该市能谨慎设计方案,切实履行。因此,比复制佛山经验更值得关注的是,各地方政府能否意识到,经济发展的持续、深入,需要现代而科学的行政体制予以支撑。依循这个向度,我们对佛山改革或许能有更多的思考。

◇ 本报评论员 肖畅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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