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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错误”应开通补救通道

2012-06-07 02:02:48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考不考都一样,看来大学与我无缘了。”6月4日下午,本是文科生的陕西子洲县考生小师,竟领到一张“理工”类高考准考证。榆林市招生办公室副主任张剑锋表示,根据省招办相关规定,一旦考生确认,信息便无法更改。现在离高考只剩两天时间,所有试卷、考场、考号等都已安排妥当,肯定无法更改。(6月6日《华商报》)

十年寒窗苦读,不就等这一天吗?但准考证弄错,文科生就要答理科生的卷子,就要和理科生竞争,就要被当理科生录取,这对于长期接受文科训练的学子来讲,简直是灾难。

据报道可知,小师在外地上学,学籍在子洲县,高考报名由不识字的母亲请人帮忙代劳。按照相关制度,考生填报信息时需要两道审验关口,第一是考生录入时自我检查,第二是填写完报考信息后还要考生确认签字,如果考生留意,肯定能发现错误,所以这不能不怪小师自己。但问题是,现在由于失误造成这种后果,难道就没有办法通融和更改吗?

应当看到,考生报名时发生此类低级错误的现象绝非个例,在往年的考生中也曾出现,这种现象既然存在,就说明人总是会产生无心之失。对于无心之失,制度应当安排补救措施。当地县招办所说的考场安排之类都只是技术问题,人不能完全让技术给管死,只要在不破坏考试秩序和其他考生利益的前提下进行补救,并无不可。

在考前对准考证错误补救的事并非没有先例,据《信息日报》报道:2007年6月高考前,江西新建县的李姓学生将文科代码错填为理科代码,新建县教体局在得知情况后仅用一个小时就开具了相应证明,开辟了“绿色通道”,让这位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子洲县何不给考生小师开辟“绿色通道”呢?

也许有人会说,考生在如此重大的事情上都会粗心大意,理应承担粗心的后果。但人都会犯错,只要这种错误不触及他人利益,对错误的补救也不危害他人和公共利益,那么进行通融和补救则是题中之义,制度应当提前留出这种纠错机制。从某种意义上讲,对于这种无心之失建立补救措施,更体现制度的人性和合理。 ◇ 瞿方业(兰州 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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