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6月3日,广州3岁女童琪琪悬挂4楼阳台,一“黄衣男”徒手爬上3楼防盗窗,足足将女童托举了十余分钟。在媒体报道后,“黄衣男”——湖北孝感的小伙子周冲终于露面,广州市天河区委副书记为他送上4万元见义勇为奖金和荣誉证书。天河区怡东苑所属前进街和周冲所居住珠吉街也各为其送上了5000元奖励金。天河区还带来了见义勇为奖励和“中国好人”申请表,准备为其申请市见义勇为基金和市“中国好人”荣誉。(6月11日 《南方都市报》)
有些人担心,“黄衣男”一下子换来这么多的荣誉和奖金,奖励是否有些太过。但是,公众称赞他是“最美路人”,说明现在的社会环境太缺少这样的人,政府的重奖,是对善行的回馈,也是对社会风气的正向引导。
对此,不妨再看看《孔子家语》中“子贡赎奴”的故事:春秋时期,鲁国非常弱小,很多人沦为他国奴隶。为振兴国力,鲁国颁布了一条法律:若鲁国人在其他国家里遇到了同胞,可以将其赎回来,回国后国家给报销,并给予重赏。孔子的学生子贡,家里比较富裕,他曾多次将在外沦为奴隶的鲁国同胞赎回来,但并不找国王报销,更不要奖赏。子贡认为自己是行仁义,但孔子知道后批评他:我知道你追求高尚,也不缺钱花,可是这补偿和奖赏你一定去领。因为你这样做会影响别人,别人在外面遇到这种情况就会迟疑,做了不找国王报销,就会损失一笔钱,找国王报销并领取奖赏,就会被高尚的人讥笑,那么,他们再在国外看到沦为奴隶的鲁国人时,就当没有看见,就不会赎回来。子贡听后,感到非常羞愧,也虚心接受了孔子的意见。
就在此前,广东省拟立法规定,拾金不昧者应该获得一定奖励。在笔者看来,做好事就应该受到表扬,奖励善行能鼓励行善,进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对于“最美路人”,怎样重奖都应该!
◇ 朱忠保(广东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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