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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违法 将列“黑名单”

2012-06-15 02:19:2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 通讯员 沈文)建立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建立建设工程领域消防诚信平台……记者昨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制定消防工作行政问责办法,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以及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住建、公安消防部门应建立建设工程领域消防诚信平台,将工程业绩、工程质量和企业的资质管理挂钩;推动建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和消防审核验收终身负责制,建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与行政审批分开制度,建立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

教育部门要编印消防宣传教育读本,中小学校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疏散逃生演练,居(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居民开展1次灭火应急演练。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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