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张贵峰(湖北荆门 市民)
日前,杭州市新颁布的《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因对外来人口提出了学历要求而备受质疑,被指是一种“变相歧视”。依据条例,流动人口想申领《浙江省居住证》,除要有稳定工作、无犯罪记录等条件外,还须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6月17日《工人日报》)
为外来人口设置“高中以上”的学历门槛、以此限制他们在本地合法“居住”的资格,显然确实构成了一种“歧视”,不止是“变相歧视”,而是相当直观直接的歧视,既是一种基于“受教育程度”的身份歧视,更是一种明显的权利歧视——事实上在无形中排斥了“高中以下”外来人口在当地的自由居住权利和准入资格。
我们知道,已经拥有杭州本地户籍的人员,是不可能仅仅因为没有“高中以上”学历就被取消居住权、“赶出城”的,既然如此,单单对外来人口设置这样的学历门槛,无疑就是一种不合理的歧视性区别对待。
国家统计局的《2011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显示,目前农民工的受教育和文化水平虽然有所提高,但总体上,仍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主体仍是初中文化程度。“文盲占1.5%,小学文化程度占14.4%,初中文化程度占61.1%,高中文化程度占13.2%,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9.8%”。这意味着,按照上述“高中以上”的学历门槛,接近80%的农民工都将被排除在申领“居住证”资格之外。
而进一步作具体分析,我们又不难发现,为外来人口设置“高中以上”之类“学历门槛”,不仅有违法理,而且从社会现实层面看,实际上也显得十分多余、完全没有必要。其一,应当看到,学历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见证一个人的文化程度、能力水平,但两者之间的关系,事实上又不是一种绝对必然的正比对应关系——学历高并不一定意味着一个人的能力水平、素养素质就一定也高,反之亦然,尤其对于那些以实践劳动而非书本理论知识见长的外来农民工来说,更是如此。试想一下,一个外来农民工,既然已通过自己的劳动打拼能在杭州这样的大城市获得了“稳定工作”,不就足以见证其内在的实际能力和水平了吗,又何须再用一纸学历文凭来证明什么,这样的一纸苍白的学历又当真能证明什么?
其二,在时下中国这样一个教育高度产业化,文凭严重泛滥、“真的假学历”盛行,即便是硕士、博士这样的高层次学历文凭也变得日益贬值。不值钱的社会大环境下,徒设一个区区的“高中以上”学历门槛,从非常现实的社会角度来看,又委实是限制不了什么,顶多也就是为“文凭产业”再稍稍推波助澜一下而已。试想,一个其他条件都具备而唯独缺失高中文凭的外来人员,如果他当真想在杭州申领“居住证”,这一纸文凭当真会成为难以克服的障碍?而如果他并无意定居杭州,那么他又怎么会在意这一纸学历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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