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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 通讯员 叶志卫 叶火生 实习生 曾俊鑫)居民在家挖地三尺到底该谁来管?昨日,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市法制办、市城管局等单位请来专家学者为武汉首部“城管宪法”——《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把脉问诊”。
“城管宪法”会否大包大揽?
日前,武汉市法制办在网上就《条例》全文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在立法论证现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说,对城市综合管理立法既是很好的愿景,也有着很好的动机。但在立法过程中,切忌充斥着大包大揽“全能政府”的思维方式,而应始终秉承做“有限政府”的理念,鼓励社区等自治组织参与城市管理。
权属不清能否实行首问制?
秦前红说,过去,九部门治不好一座湖,八部门管不了一头猪,甚至一片树叶落到不同的区域都有不同的人管。“这种部门职责交叉或权属不清的问题,应实行投诉首问制,从而有效防止部门之间相互推诿。”
“挖地三尺”到底找谁投诉?
会上,专家们针对《条例》中关于“挖地三尺”的规定,讨论也较为激烈。《条例》规定,禁止擅自下挖建筑物内底层地面,降低地面地坪标高。违反前款规定,涉及违法建设的,由城管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查处;涉及危害房屋安全的,由房屋管理部门按照房屋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涉及违规装饰装修的,由建设部门按照装饰装修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专家们认为,在实际生活中,老百姓很难判断哪是违建?哪里危害了房屋安全?投诉到相关部门,往往被彼此踢皮球。因此,与会专家建议,该条规定若不明确针对“挖地三尺”执法的牵头单位,可能难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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