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3月15日,江西吉安市公路管理局行政办公室主任尹飞宇因陪客醉酒当场死亡。据了解,吉安市公路局5月赔偿给尹飞宇家属75万多元。吉安市公路局行政办公室副主任郭建军接受采访时表示,“局里从人文关怀的角度上给予了尹飞宇家属一定的抚恤补助”。(6月26日 《新法制报》)
发生在吉安市公路局的陪客醉酒死亡事件,因缺少官方的权威信息,而引发公众的众多猜测。在笔者看来,这里面有两个基本问题需要澄清。
一是尹飞宇死亡的真正原因是什么?这至少应当包括以下信息:尹飞宇死亡当日是工作日还是休息日、当日有没有公务接待任务、中午和晚上的就餐是公务接待还是私人聚餐、参加饭局的是哪些人、喝的什么酒、喝了多少等等。当然,还应包括送医院的抢救情况,以及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等。只有明确了这些信息,才能判断出尹死亡的真正原因,进而判断抚恤补助及其标准是否合理。
二是75万的抚恤补助究竟是怎么回事?如果尹属于因公死亡,那就应当按照法定的标准落实抚恤待遇,显然,这是其法定的待遇,是由民政部门按照法定的标准审批办理的。也就是说,这“一定的抚恤补助”不是局里所发。如果尹不属于因公死亡,那么局里又是从哪里开支75万的巨款用作“抚恤”?公路局作为一个国家机关,是没有自己的经费的,从政府下拨的公用经费中开支不符合规定,莫非该局还有小金库不成?
其实,不管尹飞宇死亡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对其家庭来说都是一出悲剧,这值得同情,给予“人文关怀”是应有之意,只是,高达75万的“人文关怀”也不能给得不明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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