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审计署向全国人大作报告称,去年699人受处分,23家县级医院多收取药费6732万元
昨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在审计中,审计署共向有关部门移送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112起,涉及300多人,有关部门正在依法立案查处。
刘家义介绍,上述案件主要有以下特点: 大多为利用公权牟取私利、侵蚀公共资源、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有向民生领域渗透的趋势。这些案件涉及司局级及以上人员22人(占7%);“一把手”利用职权牟取私利、参与作案的职务腐败问题也较突出,有43起(占38%)。金融、土地、国有资产管理和工程建设等领域案件依然较多,有92起(占82%);还有14起(占13%)发生在医疗、社保、教育等民生领域。
借道“中介服务”等第三方进行权钱交易成为一些领域腐败犯罪新形式。审计共发现此类案件14起,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中非法获利5.76亿元。
2011年各部门、各单位依法认真整改上年审计查出的问题,被挪用和滞留资金143.94亿元已全部追回或拨付,挽回和避免损失60.66亿元;有69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81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制度规定1581项。
此外,审计抽查62个县级医院中,有23家县级医院超过规定比例加价售药多收取药费6732万元,其中比应收药费加价高达12倍。
刘家义还指出,在京沪高铁全线的土建招标中,铁道部违规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获取时间由至少5个工作日缩短至13小时。
54个县虚列支出
66.56亿元
为了解地方财力保障情况,审计署组织对18个省区市县级财力总体状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从审计情况看,一些县在招商引资中变相减免财政性收入,有的存在虚增财政收入现象。54个县中,有53个在2008年至2011年间出台221份与国家政策相悖的优惠政策文件,将相关企业上缴的税收、土地出让收入等70.43亿元返还企业。
同时,一些县在无真实收入来源的情况下,通过列收列支的方式空转土地出让收入或以财政借款等方式缴税,造成虚增财政收入33.13亿元。
另外,对超收收入缺乏制度约束,财政管理还不够规范。54个县2011年财政报表少反映收入83.29亿元、支出44.50亿元,虚列支出66.56亿元。
42个部门违规转移套取资金
1.57亿元
针对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刘家义介绍,此次共审计50个中央部门,延伸审计270个所属单位,审计预算支出1460.24亿元,占这些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30%。
总体上,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的规范性逐步提高,违法违规问题不断减少,挤占挪用、多申领预算资金等违规问题金额分别比上年减少13%、61%。
此次审计1460.24亿元部门支出预算中,有212.87亿元(占15%)当年未执行。
国土资源部等2个部门本级和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等5个部门所属单位多申领财政资金2191.91万元;商务部等3个部门本级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软件评测中心等42个部门所属单位违规转移套取资金1.57亿元,其中2884.1万元用于发放补贴。
部分县市违规使用保障房资金
29.55亿元
2011年,审计的18个省区市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811.62亿元、累计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227.63万户,分别比2009年增长233%和112%。
重点审计的66个市县中,有36个少提取或少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3.14亿元(相当于其应提取或安排数的14%),有11个未落实配套资金6.12亿元,还有29.55亿元专项资金被截留或挪用。
抽查的保障对象中,有5400多户未经资格审核即被纳入保障范围,有2.1万户不符合条件或重复享受保障待遇。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地方已按规定补提或归还资金28.20亿元,取消违规享受保障家庭3800多户。
部分县市违规“卖地”等收入
近200亿
违规批地用地问题仍时有发生,土地出让收入等资金管理还不够严格。审计重点抽查的24个市县中,有14个未批先用、以租代征等违规用地22.35万亩,相当于相关地方同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17%。
同时有9个违规协议出让或违反招拍挂制度出让土地9200多亩,占抽查出让土地总量的9%;有4个2010年供应“三类住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未达到规定的标准。
此外,还发现少征、滞留和违规使用土地出让收入等问题金额198.41亿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土地出让收入97.19亿元(占同期实际征缴总额的9%)。
去年“三公经费”
93.64亿元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向全国人大作报告时透露,2011年中央单位“三公经费”支出93.64亿元。其中出国(境)经费19.77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59.15亿元,公务接待费14.72亿元。
报告显示,2011年,中央公共财政收入51327.32亿元,完成预算111.9%;支出56435.32亿元,完成预算103.8%。中央公共财政收支总量相抵,赤字6500亿元,比预算减少500亿元。年末中央财政国债余额72044.51亿元,控制在年末国债余额限额以内。
2011年中央行政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899.7亿元,比上年增长1.42%。
2011年的“三公经费”较上一年94.7亿元减少1.06亿元。谢旭人指出,中央部门要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数量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等,并公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省级政府也要在两年内公开“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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