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29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向10个部委开展专题询问。
关于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俄罗斯有395项指标,世界卫生组织有147项指标,美国有113项指标。我国的新标准是2006年由卫生部会同建设、水利、国土、环保等部门提出的。指标由原来的35项增加到106项,重点是加强了对微生物、重金属以及有机污染物控制的要求。
“实现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列出的106项指标,政府有没有具体时间表?”任茂东委员提问道。
“有一个时间表。”卫生部部长陈竺回答说,到2015年,各省(区、市)的省会城市106项指标要实行全覆盖,在地市级城市要覆盖42项常规指标加上当地重点控制的指标,在县级实现42项常规指标全覆盖。
“监测范围到2015年覆盖所有地级以上城市,连县乡都不包括,那么怎么能判定贫困地区的人口喝上了安全水?”王陇德委员在分组审议报告时说。
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说,现在地级市基本具备了29项常规指标的监测能力;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省级监测站具备地表水环境质量109项指标监测能力;地级市我们要求其送样监测。地级以上城市基本上都能做到每年进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的评估,评估结果向省政府通报,整改结果要向环境保护部报告。对整改不好的,环境保护部还要约谈地级市政府一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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