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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的桥底不只是路人的风景

2012-07-04 09:13:25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流浪汉睡桥下影响市容,广州浇筑水泥锥对付?近日网友的这则爆料,在微博引起热议。记者调查证实,广州白云、天河确有多处天桥和高架桥底,浇筑了水泥锥,却没有单位站出来认领。街坊称,这些地方曾经流浪汉聚集,自打有了水泥锥,流浪汉被迫迁走了。市民对桥底浇筑水泥锥,褒贬不一。(7月3日 《南方都市报》)

或许,“水泥锥”的建造动机仍存疑,流浪人群只是被误伤了一回。事实上,我们宁愿相信,所有的城市、所有的人心,都不会怀有如此“恶意”。只是,流浪汉利益受损、生活遭困,已是客观发生的现实,这无法美化,无法推责——单就此看,主观还是无意,又有多重要?

天桥底、高架桥下,当然不应是流浪汉的栖身之所,但长久以来,种种救助站、救护站,并未能对流浪汉形成足够吸引力。运作模式的老旧,管理思维的积弊,被人诟病久矣。一方面,流浪者必须让渡部分行动自由,才可换取管吃管住的待遇;另一方面,救助站多千方百计游说受助人员返乡,这解决不了实质问题。那么,救济体制尚不成熟时,更应保障他们这点残存的权利,任何涉及流浪汉生活的举措,都当慎之又慎。

在完善、人性的救助体系建构起来之前,治理者有何理由驱逐流浪汉?所谓“市容的整洁”、“市民的观感”,从来不足以支撑“驱赶”的正当性。因为,“城市”作为人类群居的高级形式,具备着开放与包容的基本属性。一城之内,私域外的空间皆当分享,空气、阳光,以及天桥下的一方阴凉。就产权归属而言,行人有权在下面行走,流浪汉也有权安睡桥下。

成熟的城市,当能包容不同人的不同群体,流浪者作为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理当谋得自己的一席之地。水泥锥,不应是他们的命运,更不应是城市的态度。尽管每一个人都追逐观感愉悦,但在流浪者的生存之忧面前,颠倒价值的次序是可耻的。洁净的桥底,只是安居者的风景,却是漂泊者的生活,为风景牺牲生活,难称是正派社会的作为。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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