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熊志
7月3日下午5时,一家三口在长沙娄底孙水公园一条河里游泳溺水,路过的小伙邓锦杰闻讯下水救人。事后一家三口获救,邓锦杰不幸身亡。岸边围观的部分市民称,一家三口获救上岸后马上离开。邓锦杰的姐姐在岸边找到了邓锦杰的衣服,失声痛哭。(7月5日 《三湘都市报》)
这一事情曝光后,有现场目击者在网上发帖称,围观群众以“救人者还未上岸”为由,试图拦住一家三口,却被回应“关我屁事”。网帖真实性无从考据,抛开情绪,如果网贴属实,那么在道德上,三人自然更难脱罪;就算传言不实,在“邓锦杰不幸身亡”的事实上,一家三口面对舆论反应冷漠,已经给人以冰凉之感。
新闻上说,发生溺水区域已有“禁游令”,三人穿过铁丝网私自下河。施救是自发行为,获救三人违令与救人者身亡,在法律层面建立不起必然联系,三人可以豁免追责;但在道德一层,对自身行为欠妥,并客观酿就他人悲剧的事实,负有沉重的愧疚、亏欠感,是良心的基本要求。施救者义无反顾,直至殒身,获救者反应冷漠,这种尖锐对立,必然撕裂社会的价值纽带,自然难以让人平静看待。
有段时间,救人反被讹,老人、小孩摔倒无人扶等事件频发,道德危机严重,及至人人自危,社会价值因此内耗严重。现在,这些蜕变为一段冰冷记忆,与之相对的是,“最美”频现,“托举哥”等,传递着强大的正能量,这可以用“道德回暖”来形容。回望过去,检视当下,对逐渐摆脱危机的社会而言,点点滴滴的善与美,都可谓来之不易,需要共同呵护珍惜。如何呵护?这需要有仗义之心的路人,需要“坐在路边为之鼓掌”的观众,也需要心怀感恩的受助者,三者都是道德链条上的紧密一环,环环相扣,缺一不可。
维系公序良俗的善,不应是平面的,它需要一系列要素,支撑成完整而立体的价值体系。比如,在老人摔倒时,热心者善意相助,往往默认了一个前提,即对方是诚信的,不会反讹自身,这时善的发端需要的是诚信;再比如,有人救人求表扬,有立法确立“拾金可昧”,这都是基于善有善报,善行发生后应回馈以感恩,在这里,善与感恩又是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的。如果将善孤立起来,只强调人们要助人之心,不必有感恩或者诚信的受助者,不必有负责礼赞的围观者,善不可能成长壮大,只会逐渐萎缩。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里说,乡土社会靠着“人与人之间拖着未了的人情”来维系,拖着未了人情,就制造了相互间的负债感,这种“负债感”正是我们所缺的。陌生人社会,帮助自己的是陌生人,围观的是陌生人,道德压力降到最低,身处逆境获得帮助后,即使冷脸贴上他人的热心肠,不言谢,不感恩,不投桃报李,也不会有丝毫负债感,不会有内心的仿徨不安。这是冷漠,也是对自我责任的抛弃。
社会是共同体,需要相互抱团。在陌生的社会里行走,谁都可能成为需要援助的人,对他人善意相助,应心怀负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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