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近日,浙江省高院给全省法院下发《柔性处理,艺术拒绝——法院干警拒礼、拒请、拒托提示手册》。手册模拟了24种法官在办案中可能遇到的送礼、请托的场景,并给出处理意见:收到老乡送的土特产,可回赠一定的土特产或礼品;饭局遇到当事人应设法借故离开;当事人留装了现金的信封应转账退还。
相较于抽象的反腐、拒腐,浙江高院制定的拒腐手册,将拒腐情形还原到生活与现实之中,应该说具有着眼于细节的善意。不可否认,手册一方面列出了法官在办案中可能遇到的腐败情形,现实针对性较强;另一方面,在一个人情化的社会中,“艺术拒绝”确有现实的需要。
谈到手册出台的背景,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说,法官不仅要敢于拒绝、勇于拒绝,还要善于拒绝、艺术拒绝。这种良苦用心,还是有价值的。但同时也希望,其中并不暗含这样一个治腐思维:腐败的存在与法官的不“善于拒绝”有着很大的关系。
以手册中提及的“老乡送的土特产”、“有人把住宿费付了”为例,从常理推断,这种场景下,比起“如何拒绝”更考验的是法官个人的“要不要拒绝”;再比如,“老领导打来电话”过问案情,在现有的司法生态下,“能否拒绝”比“如何拒绝”似乎是更为现实的问题。
既不能高估也不能过多依赖拒绝的艺术,来规避腐败的发生。拒绝案件相关人员打听案情的进展,不与案件的涉及方有私下来往,都属于法官职业素养的要求。那么,相应的治腐对策,应更多建立在怎样发觉和惩戒这种职业违规的层面之上。而如何强化司法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又与大环境下的廉政自觉文化息息相关,这比依靠个人学会拒腐要更具有约束力。
如茂名市国土局原局长李劭在庭审中就说,自己是受茂名市官场大环境的影响,没能抵住诱惑。可以想见,如果大环境拒腐不彰,个人的“艺术拒腐”也就只能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了。最高法院前院长肖扬,曾将现行司法制度的弊端总结为“三化”:司法权力地方化、审判活动行政化和法官职业大众化。手册中的多种腐败案例也多与这“三化”直接相关,那么,一切的反腐对策必须纠正这“三化”,才能击中腐败的根本要害。
与浙江高院的拒腐手册相对应,北京市高院日前出台新规,对于2012年7月1日以后拟提任领导职务或上一级领导职务(含晋升局级)的人员,在任职前均应进行廉政法规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组织考试的部门将向本院党组提出暂缓任职的意见。“考试”易过,钱色难挡。“考试”与“手册”都不是拒腐上策。
从各个国家的廉政进程来看,治腐和廉政从来都不是具有“艺术”感的事。相反,无论是树立司法公正还是治腐,都不是靠搞形式主义,而是实实在在的理念和制度革新。我们并不是反对这种“人性化”的手册,只是需要提醒的是,在“适度腐败论”和“腐败有益改革论”依然还存在的背景下,脱离制度防腐的准心,在腐败问题上走形式,都有可能模糊对于腐败问题的态度,分散、消解改革的注意力和共识。
◇ 本报评论员 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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