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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暴富返贫:秩序重建之失

2012-07-16 01:30:3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 朱昌俊

日前,据《人民日报》报道,杭州城郊一些村庄的村民原以种菜为生,虽算不上富裕,但村庄宁静祥和。前几年,村民们因拆迁补偿而富起来后,不少人终日无所事事,有的靠打麻将度日,有的甚至染上了毒瘾,很多人因无度挥霍而返贫。

从更广阔的社会视角来打量,暴富到“暴贫”的“奇迹”,并不属于失地农民所独有,新闻呈现的极端案例或许也不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但近年来失地农民的后续生存与发展问题,确实在多个方面被暴露出来。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就曾表示,我国征地制度的最大弊端,就是农村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城市化进程滞后,造成大量“伪城市化”农民。

村民因拆迁补偿一夜暴富,又因无度挥霍而返贫,从消费权利的角度,这当然是村民们的自由。但这种非理性的财富变迁过程背后的生成土壤,却与当前我国城市化的节奏和特点密不可分。

由于历史等各方面原因,我国现阶段的城市化,大多由地方政府主导推行,简而言之,它并非是一个自然城市化的过程。这种状态下,与城市化相关的资源大多是人为配置,这导致了一方面,时间上的急遽,必要的缓冲过渡阶段被省略,农民对身份和空间上的转变难免带有不知所措之感,无度挥霍或只是表现之一;另一方面,产业与经济的发展优先于社会和秩序的重建,在规划中失地农民并不属于城市化的核心对象,后续的城市居民待遇并未及时惠及到他们的头上,“一夜返贫”就成了这个群体边缘化存在的极端展示。

在补偿机制上,目前各地大多延续的是单一的货币化补偿政策,这种方式既催生了一夜暴富的“神话”,又容易埋下一夜致贫的隐患。真正从尊重失地农民生存权和发展权的角度考量,在补偿方式上,有必要提供多种更偏向制度性的补偿方案让失地农民自主选择。比如鼓励自主创业的税收优惠等。城市现行就业政策大多是以城市居民为对象而设计,怎样为这部分处在过渡阶段的失地农民提供恰当的就业帮助,消除制度和认知上的阻碍,亟待就业政策的针对性改良。

必须认识到,失地农民的市民化是个复杂的问题,所谓一夜返贫等非理性行为的存在,都与这期间特有的社会生态有关。他们在短时间内离开长期生存与依赖的土地,原有的包含生活、生产环境和方式,人际关系等在内的社会秩序也随之被瓦解,由此带来的心理波动甚至是冲击,不可忽视。与原有秩序被推翻相对的,是一个需要重新建立的城市生存秩序,倘若没有针对性的制度帮助,这个重建过程如果完全依靠失地农民自身,不光会延迟重建时间,更会提升重建成本,造成更大的社会失序。

杭州曾经一份调查显示,失地农民对于城市生活状况变好的预期仅为27.5%,认为自己能够适应城市生活的仅为63.8%。类似“靠打麻将度日,染上毒瘾”的个别失地农民生存案例,或许就是这份调查结果的具体表征。以此观之,如何增强失地农民对于城市生活的预期,提升融入城市生活的信心,直接关系到他们角色转换效率,更关乎我国城市化的整体质量。解决之道,正在于,建立一套介于乡村与城市之间的过渡社会秩序,在社会保障、就业、文化等诸多方面,满足失地农民的身份转换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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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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