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堂吉伟德(四川 职员)
湖南宁乡县人民法院院长马贤兴在一个法治论坛上表示,要建设两型社会,不仅要靠法治保障,还要靠良心保障。马贤兴提议把良知写入法律总则,成为指引、评价、规范人的行为的法则。他表示:“良心都靠不住了,什么靠得住呢?”(7月16日《潇湘晨报》)
良心是个极为宽泛的概念,什么是良知,怎么实现良知?简单地说,就是要恪守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以及法律规则。因而,“良心入法”中的良心,应当是一个相对狭窄的概念,更多的是出于对道德滑落、诚信缺失的一种忧虑。
我们常说,让道德归道德,法律归法律。但必须承认,有些东西如果靠良心换不来,那么靠法律也是枉然。也就是说,在道德和法律这两个社会规范中,彼此不能互相替代,也不能互相救赎。不能说,道德没有了,靠法律就能完全解决问题。
一个例子是,较之于现在,过去对于腐败行为更是“严法重典”,过犹而无不及。比如在明朝,凡是贪污受贿,不但本人受到酷刑之罚,还会累及十族,可谓后果严重。但尽管这样,依然无以防止腐败现象的泛滥。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一个人的良心坏了,官场道德已经堕落,仅靠“法律补丁”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相反,在法律并不健全的原始社会,道德却能彰显社会“控制阀”的作用,也足以证明道德力量的强大,非法律所能完全替代。
常回家看看入法、见死不救入法、包二奶入法……法律似乎成了一个筐,有什么解决不了的社会问题,都可以往里面装。事实证明,法律绝对不是万能药,食品安全已经入刑了,但安全现状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诚信导致的作假贩假,并不是靠法律就能完全杜绝。在狂热的“入法热”中,我们看到了法律威力的流失,以及道德效用的丧失,这对于法律还是道德来说,都是一种伤害。
良心靠不住,入法也成不了万能药。既不能轻易否定道德本身的作用,也不能过度拔高法律的功能。否则,我们既可能陷入道德的迷雾中不能自拨,也可能陷入法律的痴迷中失去方向。心病还需心药医,良心靠不住还得从心治,这才是正确的方向,也才是我们必须选择的路径。当务之急,还得让包括法律工作者在内的所有人,看到道德回归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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