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九条禁令”挡住机关向企业乱伸手

“九条禁令”挡住机关向企业乱伸手

2012-07-25 01:51:2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 通讯员 孙少衡)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市场主体实施刁难者,将严厉追责。昨日,《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草案)》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

行政机关不得干预

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草案规定,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应当尊重市场经济基本规律,不得非法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

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相关政策措施,应当进行评估和清理;对不适应经济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地方保护色彩的有关规定,应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行政审批实行首问负责制

草案规定,凡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纳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应当实行窗口受理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企业检查原则上

一年不得超过一次

草案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对行政检查进行统筹协调,制订工作计划。除国家统一部署实施,查处违法案件,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外,同一行政机关对统一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原则上一年不得超过一次,上下级行政机关对同一市场主体不得重复检查。

实行行政检查时,行政检查人员必须主动出示检查通知书和行政执法证件,否则,被检查对象有权拒绝检查。

实施行政检查,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对违法行为

不得一律采取上限处罚

草案规定,实施行政收费的机关不能提供合法依据,或者企业负担监督主管部门及财政、物价部门对收费依据的合法性予以否定的,市场主体有权拒绝。

行政机关不得对违法行为采取一律适用上限处罚的方式实施行政处罚。对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应当采取行政指导措施予以告诫,不再实施行政处罚。

严查对小微企业

乱摊派、乱收费

草案规定,国家机关、行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强制企业参加学会、协会、研究会以及培训、展览、考核、达标、评比、表彰等活动并支付费用,增加企业负担。

禁止滥用行政权力任意干涉其合法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查处利用行政权力对中小微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收费等违法行为。

对9类行为坚决说“不”

草案还明确规定,对9类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坚决说“不”,并对这些行为重点开展监督,及时予以纠正。

这9类行为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超越法律、法规授权,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滥用公权力,增设市场主体义务,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行政决策;不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行使公权力;不按照有关规定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违法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收费;怠于履行法定职责;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市场主体实施刁难、推诿或者吃、拿、卡、要等,造成市场主体经营环境恶化;其他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

设立统一举报投诉电话

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受理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举报、投诉制度,设立统一的举报、投诉信息网络平台,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网站等举报、投诉方式。

对违规违法情节较轻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追踪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

相关新闻》》》

上半年我省财政收入917亿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 通讯员 孙少衡)昨日,省财政厅厅长王文童向常委会报告了我省2011年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201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上半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17亿元,完成预算的53.6%,增长20.8%。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含中央补助安排的支出)完成1656亿元,完成预算指标的45.5%,增长31%。上半年,我省财政预算执行一大特点是,支出重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为1230亿元,占总支出的74%,同比增长32%。其中,教育支出267亿元,增长40%;社会保障支出276亿元,增长20%;住房保障支出55亿元,增长1.3倍,完成支出进度的47%。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