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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位”是责任而非特权

2012-08-01 02:34:0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普沙岭(陕西 媒体人)

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意见》要求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委托红十字会承担与人道救助有关的工作。政府还要定期听取红十字会工作报告,帮助解决红十字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最重要的支持,是要求各级政府将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财政投入。并要求要营造有利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7月31日 财新网)

在此之前,基于郭美美、卢美美等事件的连续冲刷,红十字会的威信一落千丈,很多学者呼吁对红十字会彻底“去官化”,成为独立的民间机构。有人认为现在看来,改革并未选择这个方向,而是选择了“政府支持下做好做强”的路径,有媒体解读并担心,红十字会的“特殊地位”还将有所强化。

那么,“强化特殊地位”到底该如何理解?笔者以为,红十字会万万不可会错了意,以为地位得到了巩固,背靠政府好乘凉,对于管理民主化、制度化的努力,产生更多的懈怠情绪。红十字会的真实社会地位,不是来自其与权力的远近亲疏,而是来自其能否通过规范、透明的管理,最大程度释放“善”的魅力。换句话说,红十字会的地位强不强,不是它的主观愿望所能决定的,而是一种客观结果的呈现:其所作所为,越能顺应政府与民众的期望,它的社会地位就会越强。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即便政策不支持,民意也会支持;越是一意孤行、我行我素,背离社会对其期许,它的社会地位越来越弱,即便真的有什么政策性的尚方宝剑,也难以改变其遭到唾弃的结局。

中国的慈善事业才刚刚起步,作为有政府支持、便利资源的红十字会,要带个好头,带好路。政府之所以要专门下文件,明晰定位,指导内部治理结构,就是要逼使其优化治理,起到社会慈善事业的龙头引导作用。比起“加大经费投入”的所谓“强化地位”表述,更要看到《意见》在公开化管理、透明化治理、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指导阐释,比如,公开透明是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保证,信息化建设是推进公开透明的重要手段,要求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等等。

任何行业的发展,都有规律可循,背离规律的“地位”是不可想象的。民主化、规范化、符合慈善特性,这是慈善的必经之路。特殊地位是一种责任,而不是一种特权,地位强还是弱,不是看它的权大了还是小了,政策扶助是强了还是弱了,而要看其治理水平、美誉度和受到社会尊重的程度高了还是低了。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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