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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读懂冷血收费站的“苦衷”

2012-08-07 02:39:51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王聃(湖南 媒体人)

日前,新疆乌鲁木齐吐乌大高等级公路上发生一起车祸,一辆轿车爆胎与一辆货车相撞,轿车上5人受伤,特警驾驶警车将伤者送往医院途中经过柴窝堡收费站时,收费员坚持要收过路费才放行。特警因怕耽误抢救伤者,不得不交费。收费站负责人表示,收费站也有自己的“苦衷”,希望公众能给予理解。(8月6日《人民网》)

网友之所以对此表示愤怒,其实是基于某种先入为主的观念:公路是公共产品,作为其组成部分的收费站,要体现出公共产品的“服务性”与“人性化”,所以不为急需救治的伤者免费让路让人无法接受。但如果收费站不是“公共产品”,而是“私人化”的产物呢?那么其不肯免费放行,说到底只是过度逐利的表现,公共舆论需要指向的,或许是另一个社会症结。

以上并不是我的妄自揣测,放眼当下各地的高速公路经营模式,莫不多是“贷款修路、收费还钱”,地方背负着沉重的还贷压力,他们不得不将公路收费权让渡给公路投资者。由此造成的更进一步结果只能是:为收回投资计,收费站成为投资方“私有化”的吸金机器,不仅常常超时违规收费,而且有着考核制度下的收费任务。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的收费发生路径,过热的高速公路建设潮与巨大的投资回收诉求叠加,最后形成的就是最底端收费站的“过度逐利”。

这或许正是新闻中“冷血”收费站负责人所说的苦衷,因为承担着巨大的收费压力,所以不能放过任何一起可能逃费的通行行为,就算是救人的警车,并不在其严格限定的“免费通行”范围内,也必须付过路费。从利益的角度言之,收费站负责人当然会觉得“没有问题”,所以他才会“希望公众能给予理解”。只是,公众怎能理解这样明显背离常识的事实呢?高速公路不再姓“公”,本应该有血有肉的收费工作人员成为强大吸金机器上的牢固一环,并且对自己的不近人情行为振振有辞。它不仅显示出此种行为之荒谬,更尽显出强大的收费机制下,谁都可能成为冷漠利益的一部分。

显然,类似的事例不能重演,而这指向的是更大的问题:如何找回高速公路的公共属性,如何遏制地方政府收费泛滥?日前,国务院转发通知,同意四个重大节假日免收公路过路费用,这无疑是一个惠民式的进步,希望类似的公路身份“补位”行为继续推行。有对公路公共产品属性的深度还原,自然也就不会有“冷血”的公路收费站,它也不必因为委屈而声称“确有苦衷”。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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