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舒锐(北京 法官)
互联网行业迅速发展,催生出系列灰色产业链,网络水军的崛起,更让一批名为“职业删帖”的公司兴盛不衰。删除网络负面信息已经成为一个潜在的业务,“收费删帖”公司甚至对处理过的链接实行“终生负责制”,而删帖的范围则包括门户、论坛社区、视频网站、知识问答平台、博客、搜索引擎等。(8月6日《南方都市报》)
随着网民数量的激增,商誉评价从消费者之间“点对点”的口口相传转变为“点对面”的网络传播。同时,较之传统维权方式,消费者“网络维权”具备准入低、成本低,影响大、效果好的优势,成为消费者维权的重要途径。而企业因怕被曝光,不惜拿钱开路,进行封堵,催生“有偿删帖”行为。
然而,“有偿删帖”既超出了国家规定的经营范围,更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消费者将言论以帖子的形式表现出来,事实上已与网站形成了一种契约。如果消费者提供的只是一般的批评性信息,并没有虚构事实或侮辱、诽谤商家,则帖子自发布时起,消费者就享有了著作权以及合理修改作品、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今年3月15日施行的 《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更为消费者提供了新的法律支持: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无正当理由擅自修改或者删除用户上载信息。不经允许贸然删除帖子,自然侵犯了消费者的著作权。
专业删帖还侵犯了公共信息的安全性、中立性及无偿性。从理论上看,删帖公司通过两种途径强行删帖:一种是通过黑客侵入网站后台。如果采用这种形式对众多网站的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将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负法律责任;另一种则是通过所谓“公关”与网站合作。这种行为违背了网站发布公共信息的中立性和无偿性,也违反了《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的要求。公关公司可能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而网站人员则可能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近日,百度公司的4名员工涉嫌与外部人员勾结,对外部人员所提的删帖请求,私下进行了违规的有偿操作。其中3名员工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这让我们看到了有关部门祭出重拳,严厉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的决心。但笔者认为,我们还能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规制和改善,形成抵制“有偿删帖”的合力:一是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充分认识到收费删帖的违法性,加强自律,完善诉求表达机制,严格删帖流程管理;二是鼓励广大媒体和网民积极参与反对这种网络公关行为,形成舆论监督;三是相关部门应继续加强打击力度,让“有偿删帖”得到相应处罚成为一个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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