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法律之上有良知
一,一般地说“良知”(基本的社会道德共识,与其说是“天理”,不如说是不需论证的“公理”),尤其是正义、公平的价值观,是所有法律包括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基础。具体细致一点说,谋杀、强奸、偷盗、欺诈等犯罪与“良知”有关,相关法律的制定必须护卫社会道德的底线,必须严惩那些“丧尽天良”的人;而误伤、经营失败而欠债等情形,主要用民法调整利害得失,因此有经济赔偿、破产保护等办法,诸如此类就与“良知”无直接关涉。
二,“良知”的作用也表现在执法过程之中。且不论徇私枉法、渎职不作为、选择性执法是违背良知的恶行,就说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绝不是“自由”的,而是要听凭法官的良知作“自由心证”,再形诸判决书。在没有成文法的美国,法官无判例可循时,他要创立经得起民众和同行推敲的判例,依据除了宪法原则就是自己良知的考量。我们的法官虽有成文法可依,量刑却可在一定幅度内权衡,他依据的肯定不应该是亲疏远近或揣度领导意旨。
三,今天特别要强调的是,法律之上有良知。一切成文法包括宪法,都是“人造法”,需要与时俱进,或重新起草颁布,或修正补充,中外皆然。法律条文也根本不可能穷尽一切,尤其是现代社会每天都有问题要面对。所以,“良知”不可或忘。
8月15日《南方都市报》
作者:鄢烈山
依法处置是艳照门最好的应对
诸多类似事件已反复证明,很多舆情危机都来自于官方的应对失措、处置不当。当初艳照一出,看似牵强的“像某书记”,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网民对一些基层腐败官员淫乱生活的想象。这一负面的情绪化反应需要事实来疏导与化解。对当地政府而言,依法应对本可在两方面同时展开。一是这些显属个人隐私的照片被公开,可能涉及侵权,需要进一步核实;二是这些照片的内容显示可能存在聚众淫乱行为,而根据现行法律这涉嫌刑事犯罪,需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艳照门”确与当地官员无涉,公安部门可在对当事人信息进行技术性处理后,公布调查结果,并通告各网站谨慎处理“艳照门”相关网帖,以免侵犯当事人隐私权。
我们并未看到围绕这两项实质内容的官方回应,只见当地在努力“辟谣”。殊不知,没有证据依托的否定,不但不能成功辟谣,还会引发更多质疑。包括汪某否认另外两男子并非庐江县领导,也被网友认为“蹊跷”:既然互不相识,为何能确认并非某领导?于是,“丢卒保帅”说又甚嚣尘上。我反对这样的无端猜疑,更期待官方能用依法调查来证明官员清白,并为隐私被侵犯者讨回公道。
8月15日《京华时报》
作者:王琳
“零投档”高校该醒醒了
“零投档”高校队伍的连年扩大,深刻地折射出生源减少情况下,对高校办学质量的考验。随着出生率的减少,全国高考生源在2008年达到历史最高人数1050万后,开始逐年下降。作为高考大省,山东的高考人数继去年减少5.8万后,今年再减少5.3万人。于是,即便分数线低到180分,那些教学质量无保证、专业设置不合理、就业前景不明朗的学校,依然无法获得考生的青睐。
连年蔓延的“零投档”提醒着众多高校,高等教育已经从卖方市场进入买方市场,对那些无人问津的高校来说,与其占用着大量的国家资金、教育资源勉强维持,却不能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服务和好的职业规划,变成了一个个纯粹卖文凭的机构,还不如将这些高校进行整合,或者退出。
8月15日《齐鲁晚报》
作者: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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