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不必对“超前建设”故作惊诧

不必对“超前建设”故作惊诧

2012-08-16 02:25:5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 朱昌俊

近日,有网友质疑山阳县公路管理段在编人员24人,但即将投入使用的新盖的办公楼却有多达106间办公室。对此,公路段领导称房子多是“超前建设”。(8月15日《华商报》)

“超前建设”似乎越来越成为一个流行语,上个月《福布斯》杂志称“2011年中国约130个机场亏损20亿元”,民航局负责人对此表示“机场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应有一定的超前性”;今年年初,造价6000万的云南大理龙山公园被曝闲置,相关负责人解释“是为今后城市发展需要”,也即“超前建设”。

不能将“超前建设”一味等同于“滥建”,但从各种版本的“超前建设”带给公众的抵触情绪来看,这些动辄耗资数以万计的大项目,至少未能过民意这一关。特别是像山阳县公路管理段建“超前”办公楼,首先就落入了豪华办公楼的窠臼。尽管当地回应称,该项目通过了城建、国土等多个部门的审批,但很明显,如果这样的项目事先征求了民意,且民意被尊重,这楼就不会被建起来。

在“24位在编人员与106间办公室”的悬殊对比下,“超前建设”理由的无力感不难想象。事实上,如果这样的说辞站得住脚,那么任何办公楼显然都可以以此为理由“合理超前”——时代在发展,超前总是有道理的嘛。问题在于,超前不是想怎么超就怎么超,而应是源于现状的科学预判。对于一个24位在编人员的县级公路段来说,要让在编人员将106间办公室坐满,恐怕很难。如果真能实现,那怕也是人员超编了。

再说,办公室到底建多大,权力应该是不具备自我想象的空间的。国家发改委于2009年1月公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标准既然如此明细,权力者还能按照自己的“超前标准”建,则只能归咎于监督的缺位或滞后了。

当然,监督空置引发的权力“自选动作”,并不限于在办公室能建多大的问题上享有决定权,而更在于,它不但能忽视规则标准,也能无视地方的经济现状。且不说,国家级贫困县的豪华办公楼屡见不鲜,在整体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政府部门“超前”建设办公楼,无疑异常刺眼。不奢谈财力紧张时期,政府部门应节衣缩食,至少建超标办公楼,总是不“应景”的。

特别是当这超前办公楼的主人是公路段,又难免引发公众更多的猜忌了。一边是建超标办公楼,一边是在针对取消公路收费的民意诉求面前,公路部门往往大倒“还贷压力”的苦水。如此分裂的现实,怎叫人理解“超前建设”的必要?倒是在经济情况不好的情况下,公路局仍可下大本建大楼,让人不得不怀疑公路收费与超前办公楼之间,是否有某种潜在的因果关系。

厘清了“超前建设”背后种种可能的猫腻,所谓“24位在编人员对106间办公室”的“奇观”,就真的不算奇怪了。从超标建设规划得以通过,到顺利筹资,再到以“超前建设”回应舆论质疑,说白了,不过是民意被架空,监督无效下,权力意志必然的产物罢了。

所以,真没必要对这“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的变种故作惊诧,它只不过用复制的方式再次说出了常识而已。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