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木须虫(湖北 公务员)
近日,有微博爆料称,合肥临泉东路史城公交站附近的居民为了少走路,半夜把公交站牌挖了挪到自己小区门口。司机说,车只能跟着站牌停,站牌移到哪车就停到哪儿。合肥公交集团回应称,他们将站牌复位过,可一转身站牌又被移走了,对此他们也感到无奈。(8月20日《广州日报》)
乘公交出行,谁都希望站台设在自己家门口,这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是,公共交通本质是兼顾所有社会群体的共同利益,让大家都享有方便和快捷的服务。因而,在个人诉求或者小群体诉求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之时,就需要个人或者小群体将部分权益让渡给社会,这是公共秩序所需要遵循的基本伦理准则。
为了少走几步路而挪动公交站牌,无论诉求是否合理,首先有违社会公德,是一种极端自私的行为。与此同时,私自移动站牌还会引发相邻居民区居民的反感,营造出一种“不示弱”的对立情绪,从而超越了“少走路”的本有初衷。无疑,移动站牌的行为值得批评。
当然,居民私自移动公交站牌,在诉求变成行动之前,有没有向公交管理部门提出过要求?这点事实上才是问题的关键。虽然没有提出相关要求,或者可以诟病为无视公共利益以及漠视公共管理。但是,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公交公共服务并没有走进公众的心里。“站牌”成为了游离于公交服务之外的游戏道具,抢过去、抢过来,再复位、再抢,循环反复。
其实,公共服务不是施舍与被动接受的关系,而是合作与共融的互动体系。让居民在公共服务中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才可能赢得居民共有的共识,以及必要的理解与支持。具体到公交行业,路线建设与站点布局,长期远离居民之外,一成不变的布局方案,经年固定的营运站点,与城市建设变化的步伐并不协调,如何兼顾好居民的共同利益,需要公交部门有一个开放的沟通机制。每过几年定期作出局部微调,主动让居民参与进来,把站点布局当成自己的事。此外,还应建立公共服务投诉与对话渠道,让居民有建言与说话的地方。
站牌“移动”,心需沟通。居民的公共意识不是居民一个人的义务。相反,培养和塑造居民公共意识也应是公共服务机制设计的一部分。居民频繁移动站牌值得批评,更值得相关部门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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