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近日,网上曝光一份最高法关于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该稿真实性已得到法院人士证实。其中第250条规定,法院在部分情况下可禁止律师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以律师身份出席法庭参与诉讼。
昨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紧急召开研讨会,直指最高法试图在司法解释中超越法律规定为法院赋权,涉嫌“二次立法”。广州一法院系统人士亦向记者证实,该稿确实已下发,目前仍在地方法院征求意见。
对此,律师普遍认为存在“越权”的嫌疑。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中心副教授程雷认为,法院并无权禁止律师执业,即使律师违反法庭纪律,应由司法部或律师协会进行处理,或借鉴国外的做法,举行听证会之后进行惩戒。
上海律协刑委会主任林东品表示,最高法起草的司法解释仅在内部征求意见,不少律师提出应该全面公布,由社会各界进行公开讨论。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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