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 通讯员 张伟 姜亮)昨日,武汉市安监局出台了《武汉市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项目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武汉各城区、市直管工矿商贸企业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地方,实行“以奖代补”。
据了解,此《办法》审查范围包括有武汉市区以上人民政府、安办及市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项目(含区域性重大隐患)。支持对象包括武汉各城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及武汉市直管工矿商贸企业。
资金使用范围分别为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经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费和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奖励经费。
根据该《办法》,各有关单位可以向市安监局申报2012年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项目。具体申报表格可在市安监局网站“打非治违”专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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