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北京大学新闻中心昨日发表一篇题为《言论当真诚自由即责任》的特约评论员文章。文章称,邹恒甫对北大的“爆料”并不是一种善意、真诚、负责的批评,而是唯恐坏事不成真、恶名不昭彰,极力以激烈言论煽动裹挟民意,将整个事件变成一场建立于“莫须有”证据上的对北大的舆论讨伐。
文章说,邹恒甫事件很难被称为“爆料”,因为有“爆”无“料”。邹恒甫至今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这一方面将北大置于“证明自己没干过某事”的逻辑困境,另一方面也使得整个事态朝着“看似争论、实无交锋”的角度发展,最终变成了一场充斥着意气、怒气、怨气、戾气的网络混战。
北大评论(节选)
言论当真诚 自由即责任
新浪微博实名认证“邹恒甫”日前爆料:“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北大淫棍太多。”
细究起来,邹恒甫事件很难被称为“爆料”,因为有“爆”无“料”。熟悉社会科学的人都知道波普尔关于证明和反驳的阐释,简言之,凡事“说有易、说无难”,从某种角度讲,证明一个事情不存在本身就是不可能的;因此绝大部分国家的诉讼法会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邹恒甫却至今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这一方面将北大置于“证明自己没干过某事”的逻辑困境,另一方面也使得整个事态朝着“看似争论、实无交锋”的角度发展,最终变成了一场充斥着意气、怒气、怨气、戾气的网络混战。
从这个角度反观邹恒甫的爆料,我们至少可以认定一点——邹的言论从一开始便不真诚,更不打算负责。北大倒是摆出了真诚的态度,尊重邹恒甫表达意见的权力,多次表明将对邹恒甫微博发表的有关信息进行调查,并多次打电话、两度上门试图联系邹恒甫,邹就是不现身、不举证,在微博上顾左右而言他,一方面进一步抛出没有任何根据的、指名道姓攻击言论,另一方面语焉不详地将话题转移到了自己几年前遭辞退的事,既不就事论事,更不实事求是。邹恒甫微博中说:“我邹恒甫的风格是先对人后对事。这是我发言的最大风格。绝大部分对事不对人的评论根本就无济于事。”可是,邹恒甫是把人对上了,事却没对上,哪是“先对人、后对事”,分明是“只对人、不对事”。由此可见,邹恒甫对北大的“爆料”并不是一种善意、真诚、负责的批评,并不以期望对方查证、推动对方进步为目的;而是唯恐坏事不成真、恶名不昭彰,极力以激烈言论煽动裹挟民意,将整个事件变成一场建立于“莫须有”证据上的对北大的舆论讨伐。
“梦桃源淫乱当然是夸大了”
昨日凌晨3时,邹发微博,首次承认自己写北大院长系主任的淫乱是“夸大”。
之前北大公布调查进展时,表示暂未发现邹恒甫微博所反映有关“梦桃源餐厅”的内容。昨日凌晨,邹恒甫发微博表示:“我笼统地写北大院长系主任教授在梦桃源淫乱当然是太夸大了,我当然是指我了解到的少数院长副院长教授如此淫乱。我说话往往夸大,这是我的一贯风格。了解我的都晓得我的这一特点。我痛恨高校腐败者淫乱者,我要大大地为教育神圣呐喊发威。”
29日下午1时许,邹恒甫通过个人微博声称,自己已经和北大纪委监察室通了电话,“我已经让他们知道了一些信息,并且发给他们一些材料。他们都收到了。”邹还表示,自己的邮箱自8月24日以来从未收到过北大的相关邮件。
在回应媒体时,邹恒甫表示自己这次是全方位地和北大在互动,包括从2007年开始被辞退的风波,包括学术腐败、老师在外面吃喝嫖赌等,“我不是躲猫猫,不是耍流氓,手上有相当丰富的内容”。不过邹并未透露他手中掌握了哪些证据。
29日,北大新闻中心就“邹恒甫微博”所涉及内容发布第二次声明:8月29日上午,北大纪委监察室专门调查组接到了邹恒甫首次打来的电话,随后收到邹恒甫的电子邮件,其电子邮箱与北大纪委监察室于8月24日下午3点33分给邹恒甫发电子邮件时所使用的电子邮箱,完全一致。
声明称,邹恒甫的电话及电子邮件中均没有举出任何有助于专门调查组进一步开展工作的具体证据。北大再次敦促邹恒甫立即前来专门调查组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鉴于该事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性以及给北京大学声誉仍在造成严重损害,我们不能无限期等待下去,随时准备采取进一步行动。”据中新社、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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