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兑现公务员权利也需兼顾公众感受

2012-08-31 02:38:12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王聃(湖南 媒体人)

记者从南京市相关单位获悉,该市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该市多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强调,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从严控制、保证休假”的原则,严格压缩控制不能休假的人员和天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执行带薪休假制度的自觉性,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8月30日《江南时报》)

客观说来,南京市的年假制度出发点并无不妥。公务员群体当然也是权益人,年假制度作为合法的劳动者权益,也应兑现于他们身上。问题是,它展示出了公务员群体的“超民众待遇”:一方面,敦促兑现公务员的年假权益,完全有其他的路径,而无需专用政府公文的形式来“强调”;另一方面,通知中的种种执行细节太无微不至,几乎可读到惟恐公务员年假权益不能兑现之忧虑。

换而言之,南京的公务员年假规定没有传递出公共生活的温度。对当下大多数劳动者来说,带薪年假依旧是难以兑现的权利。人口红利式发展模式还存在,劳资双方力量极度不对等,年轻人群体生活压力的巨大,劳动者不得不主动或被动地过度付出,劳动者权益也随之缩水。在许多单位,即便是大企业,双休日也被习惯性地缩水为单休日,更不用说时限更长的年假了。在此种逼仄的劳动者权益语境里,公务员群体却依然可以通过政策助力,确保年假权益的必须兑现——两相对比,这无疑既显然出了公务员群体的过度自我眷顾,无形中也令普通民众更“心冷”。

南京市政府的另一说辞是,通过“带头执行”,来促使民众年假权益兑现。此话逻辑上振振有辞,只是带头推行年假制度并不等于领导带头休年假。要保证年假权益的兑现,对于公务员群体来说,他们更应该以“守夜者”、“纠偏者”的角度出现,譬如开展基层执法,督促各当事单位兑现员工的年假权益;譬如努力拓宽劳动者的权益救济渠道,确保其在年假权益无法保障时,能进行私力或公力的自我救济;譬如加大宣传,让年假制度被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知晓。

其实,因为身份的特殊,以及民众心理的高度预期,在任何公共事务上,公职人员都应该保持一种分寸、审慎、节制,同时兼顾公众的感受。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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