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潇湘晨报报道因经济纠纷,陈大坤在8年时间里单独或伙同他人杀害四人,其中三人被碎尸。8月31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大坤、漆国礼等人故意杀人、非法拘禁、私藏弹药案进行公开宣判,并对罪犯陈大坤、漆国礼执行死刑。
案发前,陈大坤先后担任过武警某支队政委、张家界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张家界市司法局副调研员,后经商创业,任张家界大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0年7月14日,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一审审理,判处被告人陈大坤、漆国礼(陈大坤的亲外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大坤等人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诉。2012年2月15日,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陈大坤等人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裁定核准被告人陈大坤、漆国礼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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